转卖法拍地 当心土增税
2022-11-03 01:04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新竹县政府税务局表示,购买法拍土地再转卖,成为民众常见投资不动产的管道之一,如
果以低于公告现值的价格标得法院拍卖土地,在同一年度再移转时,核算土地增值税时将
有涨价数额,应课征土地增值税。
税务局表示,依《土地税法》规定,土地移转现值计算,原则以订约日的土地公告现值为
准,但法拍土地的移转现值,是以拍定日的土地公告现值与拍定价格比较,以“较低”者
作为移转现值,并核算债务人应纳土增税,拍定人取得土地再移转时,即以较低价的拍定
价格为原地价,计算土增税。
举例说明,法拍土地当期公告现值总额800万元,但其拍定价只有500万元,较公告现值低
,因此,以拍定价格作为该次法拍土地移转现值,而该移转现值将成为拍定人再次移转的
原地价。拍定人取得土地后在同年度出售该笔土地时,500万元即为原地价,其应缴土地
增值税要以出售时的价格,减去拍定价格500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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