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境外所得免税修正 四重点
2022-10-31 23:51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https://reurl.cc/06Ozvk
为尽快从欧盟税务不合作地区的观察名单(俗称灰名单)中除名,香港政府在10月28日完
成征询公众意见的境外所得免税制度修正草案,提交至香港立法会审议。图为香港立法会
。香港中通社
为尽快从欧盟税务不合作地区的观察名单(俗称灰名单)中除名,香港政府在10月28日完
成征询公众意见的境外所得免税制度修正草案,提交至香港立法会审议,勤业众信昨(31
)日提出修正草案四大重点,包含:对境内收取定义、调整持股免税适用条件、提供优化
的境外已纳税额扣抵机制、发布详尽的行政指引及提供预先审核机制。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廖哲莉表示,公众意见指出,建议对于“境内收取”作
定义,现行香港对于海外资金汇入,产生利润时会课税,不过哪些资金汇入,属于课税项
目还没有厘清,因此香港将立法规范定义,未来企业可以清楚知道哪些资金汇入,是要被
课税的范围。
另外,香港此次修法,调整持股免税适用条件,化解多层控股架构无法适用的困境。廖哲
莉解释,台商常见的投资架构,是利用香港个体进行控股,此次修法针对持股免税适用条
件进行调整,包括:删除境外被投资公司被动收入不得超过其总收入半数的限制,同时新
增加认列收入时点的持股期间,需不少于12个月。
另外,提供优化的境外已纳税额扣抵机制,为减轻纳税义务人税务冲击,不会因持股架构
,导致境外股利整体税负有所不同。廖哲莉表示,香港政府拟提供单边境外已纳税额扣抵
机制,作为配套措施,避免双重课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29231?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