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3 01:32经济日报 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当屋主有重建需求时,必须先拆除名下房产,接着便能向地方税局申请停止课征房屋税,
若手边有拆除执照、建物灭失登记或其他足以证明房屋拆除日期的资料,还可以提出佐证
,节省更多房屋税。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表示,若屋主要拆除房屋,应依规定于房屋拆除完成日起算30日内,向
房屋所在地税捐机关申报注销房屋税籍,税捐机关才会依此停征房屋税。
官员指出,要是没有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申请,甚至是长期疏忽未申报,屋主可能会因此不
断缴纳原本应纳的房屋税,持续缴到申报月份,地方税局才会协助注销房屋税籍,因此疏
忽未申报,恐怕影响民众自身节税权益。
不过地方税局仍受理若干补救措施,若屋主能够提供拆除执照、曾向地政事务所办理建物
灭失登记佐证,可从当月开始停征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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