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约] 合约尚未到,房东要求涨租or解约

楼主: abcpiii (KJ)   2021-06-19 09:26:36
如有不同或相同意见也不用回复,因为前面很多网友讨论。
房东想法:我要留你,但我突然发现租金市场调涨很多,那我就稍微意思涨一点(第三点条件),我也没有要赶你走(鱼死网破),或者房客觉得不划算,有经济压力那就各自解散(第二点),不然到明年我还是会收足(第一点),虽然没把握原房客继续租,但届时租金还是有把握可以租的到想要的价格,反正搬家麻烦的是房客,我也没涨足租金。再来再来是管委会调整管理费(所以房东并没有受益)。
房客想法:还在合约内不能调整(这点法理没错),即使续约也不能调整,因为我有按时缴租不迟延,是好房客。
争点:
1.合约内甲乙双方是否要合意变更契约,再续此缘?
2.按时缴租就是是好房客?
(但是按时缴租本来就是契约上合意的签订,就跟去买便当付钱是理所当然,我认为按时缴租就跟房东维护必要性设备是一样的义务)
3.好房客、恶房客定义?
4.好房东、恶房东定义?
5.是否设备上房客损耗太大,引发这事件?
如果房东要赶你走,涨的价格绝对超过市场行情。
我认为原po可以把你房子的条件及目前租金,po上来,大家都可以有底。
※ 引述《qwe860603 (Dream_Sz)》之铭言:
: 各位好,第一次在本版发问,如有语意不通 / 说明不清还麻烦各位帮忙纠正
: 先粗略介绍一下自己..24岁家中长子
: 近期自社区总干事那接收到房东寄来的牛皮纸袋
: 内含为一式两份的租约,自今年7/1开始,为期两年
: 对方签名盖章完毕,乙方则是空白
: 外附便条纸写上 "自今年7/1开始租约调涨1千元"
: 收到时其实蛮错愕的..因为上一份租约则是109/4/1 - 111/4/1
: 后来也打电话问房东详情及原因
: 房东的意思是:“因公司政策觉得长期收这金额亏损,加上周边市场调查超过
: 目前收租金额,所以决定调涨”
: 并给我们三条路走...
: 1.维持目前租金到明年4/1再涨,不过在这之前差额需补缴(也就是这一次租约这两年间
: 的差额约24k)
: 2.现在可以让我们无条件解约
: 3.7/1开始就维持涨租的金额
: 老实说小弟我也不太懂租约及租金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家中大人在处理
: 在这租也十来年了,的确这段过程都没有涨过租
: 不过突然这样给消息、加上家中长辈年纪都已高
: 所以就由我来处理了...
: 想请问一下,遇到这种状况有什么解决方式 / 面对方法吗
: 真的蛮无助的....感谢各位大大不吝指教!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1-06-19 11:15:00
追根溯源恐怕是为何租屋市场趋势是会一直涨
楼主: abcpiii (KJ)   2021-06-19 13:31:00
因为什么都涨,就是租客薪水没涨,前年清洁一小时五百,今年600都有人开,清洁不完善谁来租,我自己租屋是互相往来还有帮忙,房东调也不是最先调我,至少目前是这样而且现在我自己上网看房子,提供的设备也是越来越好,我认为其他人也是对于生活水准有要求,个人看法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1-06-19 20:32:00
约三四年前左右吧?不是有人喊房价高涨要抵制吗?然后叫大家用租的,再加上一堆人严打隔套然后房租就喷上去了新整理的房子用的设备都很好,开价也高出很多重点是,依然很好租 XD市场会决定价格的,现在大通膨时代,最惨的就是领薪水的我在南科旁,小小的二房电梯公寓+机械车位,月租要17k07年的时候大二房电梯公寓不含车位,7k8年前三房电梯公寓,8k现在中古电梯公寓也是有12k的啦,但新物件价格都特别高台南人很爱"新" 特别爱有些人用生活品质换钱,有人用钱换生活品质房东的决定会影响找来的房客是哪个族群的人房客的能力可以决定自己的荷包和生活品质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1-06-19 22:31:00
"为何租屋市场趋势是会一直涨" 租屋市场趋势就是会一直涨, 人口多, 生活机能好, 很多重划区前几年显得荒凉再几年各种设施到位, 房价租金每一样都追不上了除非那个区域城市被废弃了, 商圈转移之类, 该区租金区趋势才有可能向下. 但说真的, 废校啥的, 房客本身也没那个需求要住了. 房客续租就是房子还过得去, 有需求各取所需, 每天在那边佛来佛去, 没需求会想要出租和求租吗?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21-06-21 21:18:00
其实不要说租屋市场, 正常有经济成长的国家, 本来就是什么都会涨, 这就基本的良性通膨然后前面没讨论到的是, 原PO房屋所有人应该是公司不是个体户, 如果是有点制度的公司还评估过财务上会亏损的话, 那基本上谈判空间就极小的, 人家也一定衡量过原PO解约后多快能租出去, 不会有必要为了留下原PO承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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