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约] 提前告知是否还须支付一个月违约金

楼主: ArMoon (心情记录)   2018-03-03 13:08:18
这个版也许有不少职业房东,
但是我是站在租屋族的角度,
我仔细研究了法令并请教这方面的政府单位委员,
你如果硬要说中央和地方不同,
好 那各地方的地政单位也可以去检查房东有无违法,
四坪月收一万二,
30坪隔成8间,
这安全问题也值得讨论。
再不然我到国税局也可以,
职业房东通常租出去很多房子,
政府人员绝对不会嫌税收太少,
在2017.1.1后,中华民国给了房客不少保障。
政府在106年就规定要按新版租赁契约规定,
具有法律效力,
若使用106以前的合约,
非但不具法律效力还可以限期改善,
好吧!那房东你租了20间房你就一间一间去改吧!
改了你也收不了违约金了,
我顶多付了租金住好住满,
没什么损失,
倒是房东的名字就会在政府单位记上一笔。
在我的例子,
最后一提到法律,
房东就变得很好说话,
不然一开始房东说他认识某某某,
你最好赶快缴钱,
最后房东同意一毛违约金也不用付。
我说没关系阿,
我就多付你一万二,
五月到了我就去报税,
同样道理,收据该怎么开就怎么开,
房东还跟我说你不能去报税,
我说不然我们立刻来修改合约也可以。
房东也知道,
为了多收这一万二,
每年一两百万的房租收入,
又被政府盯的更紧,
对他不见得是好事。
不是鼓励大家去跟房东吵架,
互相给方便最好,
提早搬走我觉得给个3000元都可以接受,
但一开口就说按合约请给一万二,
不好意思,你给的合约政府早就规定不能流通了。
记住了,
房东跟妳argue一定要付多少钱,
你拿着租赁正本去给消保官,国税局,地政处,
顶多请特休假一天,
对于房客来说,
一点损失都没有。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铭言:
: ※ 引述《ArMoon (心情记录)》之铭言:
: : M大你好啊~
: : 我把文章删掉是因为已经有热心的版友提供正解,
: : 并且给你留点面子,
: : 你在我发问的文章误导说违约金没有规定一定不能大于一个月
: 这么喜欢看政府的资料怎么会都只看半套呢?这断章取义是不知道是故意还是不懂就是

: 总结来说。不动产租赁定型化契约的权责单位是【消保处】。也就是说:消保处只针对

: 范 【企业对消费者】。
: 整个就是依据【消保法】第17条第1项的规定。
: 所以【出租人是企业经营者】且【承租人非企业经营者】的情况下才会适用这个隶属于

: 保法的不动产租赁定型化契约。如果没有所谓【消费者】的情况下。自然不适用【消保

: 】
: 【出租人:企业。承租人:房客】适用
: 【出租人:房东。承租人:企业】不适用
: 【出租人:企业。承租人:企业】不适用
: 【出租人:房东。承租人:房客】不适用
: 有看懂了吗?
: 如果根本就不适用。就不会有所谓误导说违约金没有规定一定不能大于一个月
: 当然。消保处有回应过:反复实施出租行为。并以出租为业者。都可认定为企业经营者

: 但是实际致电消保处。得到的回应是一般自有屋固定收租。就算拥有五间房屋。也不被

: 定为企业经营者。针对这样的房东的申诉。消保处不受理。
: 不是企业经营者。就不受消保法规范。不受消保法规范。就不受租赁定型化契约事项规

: 。就没有所谓违约金不得大于一个月的问题。懂了吗?
: 更不用说消保法17条第1项是针对【定型化契约】的规范。就算是企业租给个人。只要

: 约不是使用定型化契约。而是两方个别磋商而订立。一样不适用所谓【房屋租赁“定型

: ”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里【违约金不得大于一个月】的规范。
: 还有你很兴奋很兴奋找到的
: 2. 房客有权利检举房东使用不合规定的契约,最高可让房东罚30万
: 这是【消费者保护法】56条之1的规定。
: 有注意到吗?对。又是【消保法】。非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纠纷消保处不受理喔。揪咪。
: 另外。面子不是别人想留就能留的。是自己给自己的。
: ※ 引述《ArMoon (心情记录)》之铭言:
: : M大你好啊~
: : 我把文章删掉是因为已经有热心的版友提供正解,
: : 并且给你留点面子,
: : 你在我发问的文章误导说违约金没有规定一定不能大于一个月,
: : 还好我把相关政府规范都备份下来了,
: : 也还好有热心版友寄信给我,
: : 不然真的信了你的话了。
: : 再贴一次给你也给广大租屋版友参考,
: : 谢谢喔~
: : 1. 最新法令规范
: : https://i.imgur.com/Ckb6gJH.jpg
: : 2. 房客有权利检举房东使用不合规定的契约,最高可让房东罚30万
: : https://i.imgur.com/VIBSIVB.jpg
: : 3. 违约金最高只能罚一个月,而且只有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才需要被罚
: : https://i.imgur.com/uWVgEVx.jpg
: : 4. 在各超商或文具行已被政府要求下架或更新,但许多职业房东仍然爱使用并且不

: 合
: : 最新法令规范的契约版本。
: : https://i.imgur.com/bnCeSkw.jpg
: : 希望对辛苦的租屋族能有点帮助...
: : 我的房东一年估计有几百万的租金收入,却为了一万多元,跟我说他认识什么人,叫

: 小
: : 心一点...
: : 引述《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之铭言:
楼主: ArMoon (心情记录)   2018-03-03 13:17:00
奉公守法的好房东,绝对不会在法令实施一年后还拿市面上买不到的不合理合约给你签,所以根本不必怕房东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3-03 15:01:00
ArMoon: : 你在我发问的文章误导说违约金没有规定一定不能大于一个月我是针对你这句话是错误的。不要一直故左右而言它。说错话就道歉就好啊。
楼主: ArMoon (心情记录)   2018-03-03 15:48:00
谢谢楼上提醒m道歉,明显误导版友,明文如下 https://i.imgur.com/FdvzEd5.jpg 最高不得超过一个月https://i.imgur.com/hrUy86z.jpg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3-03 16:40:00
我是针对着ArMoon版友说的。他拿定型化契约说是法规?不过如果仍是这个态度我想也不需要讨论了。毕竟为反而反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03-03 21:29:00
做法正确,但态度错误,你真的没经验....国税局阿,要不是缺业绩或你拼命检举年收200万这种小毛头case它们根本不想理....它们人力有限,要抓也是先抓大条的,对国家贡献值才高阿话说,你房东如果有缴税,你请特休就是白跑一天而已 XD30坪隔成8间,你可以主张你的房东这样算是企业经营者最后看主管机关怎么认定,甚至到法官那边怎么认定要我来看,这99%会被认定成企业经营者1%就是....人家有关系,硬要跟你谈死的法律你也拿他没皮条....这就是台湾....唉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3-03 22:26:00
关于隔套持有我问过了。仅持有数间不会被认定为企业经营者。因为房东可以主张投资。消保处举的例子是说类似个人买股票跟风险投资公司之类的差异。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03-03 22:27:00
接电话的人不一样,答案就不一样了 XD之前有关高速公路速限问题,同一单位,不同人认知也不同..法律应该要明订几间以上视为企业经营,这样比较清楚就好像房屋买卖一年几间以上就要用营业课税....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8-03-03 22:51:00
H问的是新北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3-04 02:16:00
问的是台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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