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审议制度与议题确认

楼主: putyz (菩提子)   2011-12-07 17:23:56
※ 引述《joesssss (It's the end)》之铭言:
: 在审议制度尚未出来之前,
不论大家是要如何的来”名词解释”,都请不要模糊了焦点。
不论是说制度未定、制度未确立、制度未出来…
社长说:新的审议制度尚未确立前,目前都是以建勋提供之审议流程做为审议参考。
以下我简称建勋的审议制度为(原版的制度),周六将讨论的为(新版的制度)。
在这补天演讲后
社长一再促请负责人提案、促请三人小组表决并也以三人小组的身分投票
而您也一样的以三人小组的身分参与了表决
一直到至今的大半学期都是如此,大家都依凭著(原版的制度)在做。
但中间为何跳过”创设精华区一事”? 可以不依制度,直接运作?
不论周六新版是否定案,在新版定案前所提出的方案,皆应依原版程序为之才是。
待新版确立后,之后提出的提案再依新版为之。
至于周六该开目的大会的 还是要开
该提案讨论的 还是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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