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感恩方案一事
在补天演讲后
对于废除三千元一事 我有向建勋确认
在新法废除旧法的同时 在这时间点前已推出的方案
是否该有过渡期的保障? 建勋说可以
所以摆摊感恩方案是可以继续执行的
其程序仍是依照旧法”负责人3000元经费的运用权”来执行
后来我有告诉摆摊组长此事
组长也向我表示对于方案的内容细目 他将有所调整
而负责人本来就有对于所提方案内容的弹性调整权
可身为总务我也有责任再将程序提醒组长
请组长调整后 还是要将内容公告给社员
向社员说明并听取建议~
所以在周六开会时
对于摆摊感恩方案一事 社员都可以讨论提意
而无法出席会议的社员 也能在社版上提出意见
以供负责人参考 而后交由负责人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