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要出租的房子有两个地主
我(2/3土地)跟我叔叔(1/3土地)
虽然是分别共有但是没有特别约定过5层楼的房子谁用哪一层
几年来都是看默契使用
目前看了一下租约公证流程
https://tpd.judicial.gov.tw/tw/cp-2862-53548-38788-151.html
所有地主都要到现场,不能来要找代理人
我叔叔平常不住这里,原本想说请他签一签委托书然后把身分证跟土地誊本影本
一起寄给我
我跟承租人去公证处办一办就好
但后来只细看规则发现
代理授权书要是
1.授权公证书或经认证之授权书 2.其他公务机关证明之授权书
这个意思是为了弄出这份授权书
我还要另外再去办一个公证或认证?
并附上6个月内的印鉴证明
印象之前买卖土地的授权书
就代理人签一签盖著章再附上身分证影本就有效了
想请有经验的人协助确认下
租约公证的授权书
目前是需要更严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