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背景,2022.02月买了一栋彰化透天2100万,设定夫妻共同持有,先生为借贷人,妻子
为保人。
夫妻都是自营商,妻子的公司年收400左右,丈夫80左右。
妻子原本就有一间已无房贷的房子,目前岳父岳母自住用,不会卖掉。
先生只有这间房子,因为用来做生意也无法卖掉。
本来买完透天后就觉得不需要再买房了,可以累积财产做其他投资,但突然因为家人需要长
期北上就医,四月时兴起了想在A8买房的计画。目前资金准备最多能二成五,不幸的遇到了
第二户限贷的政策。
是否将先生的持有转到妻子身上就能解决?因为妻子的年收比较高,是否是将妻子的共同持
有转给丈夫,有一间已还贷款的房子不算第二户,这样贷款成数比较高。
还是有什么其他更好的方式?
先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