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开的不少也承租不少屋子
我补充个一些小点给大家科普一下
希望都不要用到会比较好
前面几个大大有讲到逃漏税的部分
正确的法规上来说,租金超过两万
需要缴二代健保,所以三万租金的话
法规上来说 租客大约是给房东27000
国税局3000
(大约啦,认真魔人不要一直讲究)
所以一旦房东被检举所得税部分,但是租客是需要自己补上这笔的。没错这笔是找租客要
不是房东要。大约是一成费用乘上租赁总月份。
再来其实租赁我建议找公证人公证合约。
也没什么就是稍有强制力而已,因为法源真的偏租客,房东要懂得保护自己。
贴心的公证人会帮您加上几个打官司必备字眼。打合约的程度可以到不续约有争议,房东
可以(迳行)收回房屋使用。
官司归官司,不影响房屋使用。
所以到时候有争议,合约先拿到法院(执行)。执行完之后再慢慢打官司。
这是我好几份合约之后学到的一些小知识。
有错误部分再请贤达指正一下。
其实租赁还有很多攻防的技巧
就看大家合约或是使用上要怎么走了。
希望大家都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