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大家好
小弟曾经有过土地买卖以及房屋买卖自己办理过户手续的经验
(其实就是为了省代书费啦)
台湾对于土地增值的资本利得税(土增税) 使用公告现值课税
为什么不是使用交易时的实价来课税呢?
这里讨论的土地不包含农地(因为有农用证明可以减免土增税)
房屋交易的时候却使用实价课税(其实房屋通常也有土地的持份)
台湾土地的公告现值唯一的作用就是做为课征土增税的依据
但是公告现值明显低于实价
而且公告现值每年都会异动
我曾经就遇过某年土增税太高 就先放著
过几年土增税居然下降 才赶快办理过户手续 节税
那现在很多拥有土地的大户其实持有土地几乎没什么成本
未来涨价产生资本利得,其实土增税也不一定很高
所以屯地是不是比屯房有利?
为何台湾的税制要对土地持有这么友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