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看了前面中正区毕业文,看到回文很多人在询问老公寓装修是否要申请室内装修许
可,经询问台北市建管处的结果,在这里分享一下
台北市5层以下公寓为 [非供公众使用建筑物]
所以要增设厕所或浴室、增设2间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间墙之变更者"才"需申请室内装修许
可
居室的定义已经满清楚就不特别说了,针对增设厕所部分可能大家比较有疑虑,经询问建
管处回复,不是厕所数量不变就代表没有增设,而是厕所只要有移位或是增加1/2厕所面
积都一律视为增设厕所,另外现在流行在主卧增加的半套卫浴,也视为为增设卫浴
也就是说,不是三房两卫装潢重新隔间后,一样三房两卫就不用申请,前提是你的厕所要
在原本的位置,才不用申请
如果格局规划后符合需要申请的话....台北市就先申请吧....不然一被检举就是马上罚钱
(六万以上),然后再花六万以上申请室内装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