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一图秒懂 8买卖租赁法拍名词

楼主: chenyens (布雷帝)   2017-03-04 22:05:21
内文:
买卖房地产常见名词解释又一发,大家快来学学!
1.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约期满,双方无重新签约,房客继续使用房子,房东也不反对,则称之为不定期租
赁。但不定期租赁对双方都没有保障,房东必须在房客欠租、违约使用或想收回自住等情
况下,才能收回租处;若房东临时决定卖屋,房客少了合约保障突然被赶也没有赔偿金。
2.销售率:
营建公司推出的新屋量与实际销售量的比率。
3.样品屋:
建设公司销售样品的房屋。
4.代标公司:
代为标购法院拍卖的房屋或土地的公司。
5.点交:
法院将房屋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一并于拍定后点交给买受人。
6.现况点交:
法院依照房屋实际情况点交给买受人,房屋若有任何瑕疵,法院不负责。
7.不点交:
点交屋工作需由买受人自行与占用人协调,法院不负责强制执行交屋程序。
8.漏水保固:
《民法》第365条规定,屋主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半年内买方可依法向卖方求偿,以及5年
期间重大瑕疵的解约权。(地产中心/综合报导)
连结: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70304/1068194
其他:
看新闻
长知识
买卖法拍屋及房地产的一些名词讲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