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万万税!非自用住宅46%

楼主: ftrain   2016-09-23 13:34:05
自住房屋 = 生活必需品
投资房屋 = 商品
现在政府针对商品课重税,应该还好吧
我觉的人还是靠实力,要投资要赚钱,请到股票市场
冒风险去赚,
不要用那种无脑的囤房囤地,
土地是有限的,被囤就是会很贵,古代如此,现代也是如此,
因此土地是绝对不能被囤的,房子也是阿,
这点是帝王条款,不能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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