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新竹晴x汇出了什么事吗?住户挂“冤”字

楼主: mooto (退出会比较好, 就退出)   2016-03-08 23:17:59
丰邑建设晴空汇8米带状开放空间声明稿
有关丰邑晴空汇社区后方八米救灾动线实属开放空间,但邻地居民与有心人士强指本带状
空间为8米计画道路,并强行开放汽机车通行,造成人车争道,晴空汇数百户居民财产性
命安全堪虑,与丰邑建设蒙受不实指控商誉受损,为维护住户与公司权益,特此声明:
一、本案八米救灾动线确属社区之法定空地,并非计画道路:
1. 本公司自规划设计本社区建案起,至将都市设计审议报告书送交新竹市政府核定之各
阶段,均明确认定该八米带状式开放空间专供交通紧急出入用,按开放空间之目的是供民
众做休憩使用,不是供汽机车道路使用,唯有在紧急救灾之前题下,始供交通紧急出入用
。此外,新竹市政府之细部计画书图示亦明确载明该救灾动线系专供“交通紧急出入”用

2. 又据内政部营建署104年11月23日营署都字第1040075558号函所示,亦明认该八米救灾
动线应属法定空间,非属计画道路,请新竹市政府“查明依法妥处”。
3. 至于开放空间奖励实依程序合法申请,且建筑技术规则第283条,对于开放空间除有明
确定义外,并规定“基地内供车辆出入之车道部分,不计入开放空间”,而本案经新竹市
政府审查通过且认定为开放空间,足证明该8米带状开放空间,应为基于都市防灾及公共
安全角度设置之交通紧急出入用通道。绝非一般道路。
4. 此外,该八米救灾动线周围亦未划定建筑线,实非属道路,甚为明确。
二、对于新竹市政府之违法不当行为,本公司将寻求法律途径救济:
本案8米救灾动线系位在私人所有土地上之法定空间,并非计画道路,新竹市政府以扩大
解释之方式,认为该八米救灾动线可供日常汽、机车通行,把救灾动线视同一般道路之使
用,进而执行拆除行为,让晴空汇社区暴露无防卫情况下,不仅与内政部营建署之认定结
果相违背,更是严重侵害宪法所保障人民财产权,显属违法,并应负国家赔偿责任,本公
司将寻求相关法律途径救济,以维护社区住户应有之权益。
三、对于社区出入安全之维护,本公司将加强防制措施:
就邻地之汽机车强行通行等情形,本公司已于社区西侧通道增设三处定点哨,派驻24小时
长驻之社区保全人员巡逻,及加增四处高分辨率之监视器,如有不法违反者,本公司将采
取相关法律行动。
作者: nakata7   2016-03-08 23:23:00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6-03-08 23:26:00
8米带状道路供汽机车通行及紧急防灾
作者: hohohuang (怀念的季节)   2016-03-08 23:43:00
第283条 基地内供车辆出入之车道部分,不计入开放空间
作者: endlesswaltz (This is 18% !!!)   2016-03-08 23:43:00
本是同根生 叫乔柯维奇乔一乔就好了咩
作者: hohohuang (怀念的季节)   2016-03-08 23:47:00
要邻居的开放空间当自己平常出入的车道也太扯了点
作者: nakata7   2016-03-08 23:53:00
建商的声明还是中立一点看吧,尽信书不如无书
作者: hermit777 (江边青峰云烟)   2016-03-08 23:53:00
一般中央单位不会对个案有那么明确的认定,声明的第一条第2项就感觉很怪
作者: nakata7   2016-03-08 23:58:00
我才不会信建商的说明,他们错了只会说遗憾与认知不同,拍拍屁股走人。但政府机关是有公权力执行很多事的,他们怕犯错怕的很,一旦行政有错就有罪或弹劾记过之类的,此时市政府的说明才值得相信吧我还没听过消防通道只有紧急才能使用,平常要堵起来,用逻辑想也知道没道理!真正紧急时,哪有时间让你移除障碍再通行?!
作者: alongalone (沿着孤单的路)   2016-03-09 00:04:00
记得之前有个建案也是一样的问题上新闻
作者: zhi5566 (协志 5566 最棒)   2016-03-09 01:04:00
建商风评不相信 出事了怪谁 在买啊 快去告建商啊
作者: zebirlin (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6-03-09 01:19:00
黑心建商稳屎的...住户集体跟建商求偿才是正解
作者: MrEric (Hey)   2016-03-09 01:26:00
所以意思是花大笔钱买公共道路??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6-03-09 10:43:00
最后就算证明是建商的错也是会被拖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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