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斡旋金应该是要不回
但认真想了一下,觉得有要回的机会
请各位帮忙看看我这样的方法是否OK
文章有点长,先谢谢各位的耐心
16日爸跟妹看了间电梯华厦很喜欢
爸爸立即领5万元斡旋金给仲介
合约载明议价期间至9月22日
屋主开价16XX万,爸砍价至15XX万
并由妹在确认书及买卖议价委托书上签名
当天拿回这两份合约的正本
争执点一
确认书上写着:
“请您‘勾选’所选择签署的文件”
确认书上有两个选项,内政部版要约书跟买卖议价委托书
但妹两者都没有勾就签了
是否可主张合约有问题,我们没完成确认步骤
争执点二
确认书上写着:
“已确实携回审阅一日以上无误”
但事实上,这份确认书是当天去看屋就签的
我们并未携回审阅,不过妹有在这条条文旁签名
因为房屋超出预算,爸爸口头要求仲介将斡旋延至24日
仲介同意,但这部分没有白纸黑字
23日我跟爸、妹一起去找仲介
这一天我们第一次看到“房屋现况说明书”
(不确定是不是叫这名字,因看完仲介就收走了)
我看到委托人不是所有权人,心生质疑
仲介拿出所有权人授权给委托人(后称屋主)的授权书
也看到了委托人写给仲介的委托书
但爸跟妹说,仲介一开始并没有告知这一点
仲介解释,这房子是屋主(委托人)买的
只是登记在姊夫(所有权人)名下
争执点三
23日 这一天我还看到了屋主签给仲介的价格是16XX万
但仲介在22日口头告知说,屋主同意我们砍的价格15XX万
因为价格双方OK,所以不买也不会退斡旋金
但从头到尾我们没有白纸黑字看到屋主同意15XX万价格成交
原本想认赔斡旋金,上来问板友如何处理
谢谢我在前文问了问题后,板友给的意见
整理思考过后,目前想出的策略是
1. 24日先电话回他不买了,并且录音为证
2. 25日我休假,直接杀去找他处理斡旋金事宜
大家觉得我应该到仲介公司,还是约仲介在外面谈?
实在不知道仲介会用什么方法应对我
谈的步骤
(1)请仲介拿出屋主同意出售的签名单据(15XX万)
如果他拿不出来,请他退斡旋金
(2)如果拿得出屋主同意出售的签名单据(15XX万)
跟他说当初签的确认书我们并没有勾选
且确认书并未让我们携回审阅
这个确认书的效力,我们存疑,并与他争论
(3)最烂就是我们认赔5万斡旋金
但是要请他拿出屋主同意出售的签名单据(15XX万)
并开收据给我们
请教大家:这样可行吗?是否可给我意见
非常感激!希望能顺利处理好这件事
手机po文,凌乱的话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