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国华擅卖屋 赔房仲489万

楼主: wegary (wegary)   2012-06-01 20:38:34
1.来源连结:
http://news.msn.com.tw/news2677610.aspx
2.内容:
高国华擅卖屋 赔房仲489万
(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日电)补教名师高国华委托房仲业者卖价值逾新台币
8000万元的补习班房产,被控签下专任约后,却违约私下擅自卖屋,业者愤而
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高国华违约,赔偿489万元。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住商不动产指控,高国华去年8月间托售位于台北市
南京东路的补习班房地,双方先签下多家房仲都可卖屋的“一般约”,但后来
高因绯闻缠身以及该补习班分校要结束营业,又签下“专任约”,让住商拥有
独卖权,但两份合约签约日期却误写成同一天。
住商表示,9月时替高国华找到符合合约底价、愿出价8150万元的买方,不料
高却避不见面,导致交易破局。该屋则由高国华委托另家房仲业者卖出。
高国华辩称,双方是先签下“专任约”后,又签了“一般约”,让多家房仲
业者自由竞争以卖出高价。
法院审理时,住商提出双方对话录音举证,高国华于录音内容指称,“因为
奢侈税,套牢在南港的科学园区”导致资金缺口,当初因此才要卖屋,但后来
已解决资金需求,况且卖屋症结卡在妈妈也认为能卖的比8150万元高,“我不
想她88岁气到有个三长两短”。
法官参酌录音等证物,审酌高国华并非知识浅薄者,且有多年房地产买卖经验
,双方专任约有效。判决高国华违约,应全额赔偿仲介费489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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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得或感想:
所以若要委托签约还是得好好三思~
作者: ying1230 (ying1230)   2012-06-01 21:45:00
补习班老师 口袋深的跟什么一样
作者: sgds (恒温)   2012-06-01 21:52:00
卖屋别签专任约。超可怕的。
作者: cka   2012-06-01 22:36:00
听起来签专任约跟卖身契没两样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01 23:39:00
我还是不懂 为什么要签专任约
作者: foone (请问什么)   2012-06-01 23:40:00
这判决是因为当事人是高国华,才会输
作者: basesam (basesam)   2012-06-02 11:18:00
仲介真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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