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内政部要改房仲收费标准、容积奖励

楼主: mickeytop (顶上米奇)   2012-06-01 16:03:48
1.来源连结:http://ppt.cc/I-pK
2.内容:
【MyGoNews林承志/台北报导】
都会区不动产价格日趋高涨,但房仲业者仍照常收取6%报酬\
为使“所任劳务之价值”相当,内政部地政司近日表示
将研议修正“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
嘉义市地政处表示,此次修正主要是将目前采取的定额报酬比例上限
改为比例逐级累退计收方式,若各界无异议,待完成相关法制作业后即可公布施行。
早期为规范各房仲业自订报酬比例的现象,内政部在1996年5月2日公告
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明订业者收取服务报酬总额不得
超过实际成交价金的6%。所以,民众委托仲介业者买卖房屋时
于签约时应先了解其报酬计收标准,以免吃亏。
依内政部规定之报酬计收标准重点有,不动产经纪业或经纪人员经营仲介业务者
向买卖或租赁之一方或双方收取报酬之总额合计不得超过该不动产实际成交价金
6%或1.5月之租金;前述报酬标准为收费之最高上限,并非固定收费比率,经纪业
或经纪人员仍应本于自由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个别订定明确之收费标准,且不得有
联合垄断、欺罔或显失公平之行为;该项报酬标准应提供仲介服务之项目
不得少于不动产说明书应记载事项所订之范围;应将所欲收取报酬标准及买卖或
租赁一方或双方之比率,记载于房地产委托销售契约书
、要约书,或租赁委托契约书、要约书,以使双方事先充分了解。
内政部表示,位于房价上涨较高地区,不同区位房价差距很大,不同时期房价涨
跌幅也不同,而成交金额动辄数千万或上亿,消费者受到的服务相同,却因房价
上涨就得多负担较高服务报酬。希望借由修正报酬计收标准,以改善高房价得负
担高额仲介服务报酬之不合理现象。
此外,内政部也同时表示,将订定容积奖励上限,对民众的居住环境及市容景观
均有助益,奖励上限的订定将因地制宜,不同的地区订定不同的上限。
该政策方向不以县市为单位,同一个县市中,各区的发展程度各有不同,台湾有
300多个乡镇,应会每个乡镇检讨。订定容积奖励上限,影响最大应为都市发展
快速地区,其他地区影响预计不会太大。
另经建会已通过容积银行制度,将影响未来容积银行的容积标售,进而影响公共
建设财源的筹措。对此,内政部表示支持,合理的法定容积将会增进都市公共建
设、公共安全及市容景观
3.心得或感想:
这样服务费会比较便宜吗?现在很少收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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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hsu (shhsu)   2012-06-01 16:14:00
对于不敢杀仲介费的人来说,会比较便宜吧。
作者: bobshih (夏天)   2012-06-01 17:16:00
先改照片与内容不符吧
作者: Dirk0001 (联盟第一大前锋)   2012-06-01 17:39:00
这种对社会没贡献的工作 跟人家用趴数在谈 早就该改了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2-06-01 18:18:00
信义股票会下跌
作者: op5566 (一直OP)   2012-06-01 18:27:00
收个一两千块就差不多了啦
作者: LWK (LWK)   2012-06-01 20:19:00
服务好有诚信肯负责给6%都可以,服务不好缺乏专业和道德一毛都嫌多。
作者: LWK (LWK)   2012-06-01 20:20:00
仲介业感觉有劣币逐良币的现象
作者: seelove (加油吧!!)   2012-06-02 13:13:00
虽然我不是仲介,但乡民提到仲介对社会没贡献~这是哪门子
作者: seelove (加油吧!!)   2012-06-02 13:14:00
歪理??~别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02 17:10:00
那是因为政府还没去E化出好的不动产交易平台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02 17:11:00
要是有资讯更为透明且详细的平台 仲介生存空间会更少
作者: Motor (爱猫爱狗爱家人)   2012-06-04 13:41:00
这消息半年前业内应该都有接到讯息,3000万以下几乎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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