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篇文没有说的很清础 所以 这篇回答一下
法拍屋 遇到恶劣屋主在搞破坏该怎么办 其实你拍到没点交前 警察也不能进去
但有一群人可以 而且屋主不让他进去 还会被罚
这群人 是建管科的稽查员
可惜原po太晚说 不然或许有救`~~~ 但我只知此法 确不知有无成功案例
现在 室内装修是要送审的 而室内装修之认定不是民众 是政府
所以 不管对方有无"动手" 你就立刻举报该处进行室内装修 急一点一两周就会有人过来
问1. 对方能否拒绝稽查员进入?
答 no, 法源: 建筑法77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应维护建筑物合法使用
与其构造及设备安全。直辖市、县 (市) (局) 主管建筑机关
对于建筑物得 "随时派员" 检查其有关公共安全与公共卫生之
构造与设备。
第91条 (处罚): 三、规避、妨碍或拒绝依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或第四项之检查、复查或抽查者。
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问2. 对方有有拆东西会怎样呢?
答: 法源: 1. 室内装修第3条 室内装修,指固著于建筑物构造体之天花板、
内部墙面或高度超过一点二公尺固定于地板之
隔屏或兼作橱柜使用之隔屏之装修施工或分间
墙之变更。但不包括壁纸、壁布、窗帘、家具
、活动隔屏、地毡等之黏贴及摆设。
2. 室内装修第19条 申请审核图说,审核合格并领得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发给之许可文件后,始得施工。
3. 建筑法95-1条 (处罚): 违反第七十七条之二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者
,处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或室内装修从业
者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并
限期改善或补办,逾期仍未改善或补办者得
连续处罚
结论 : 他拆天花板门窗 就涉及室内装修了 所以稽查员会要求他出示 "许可证"
如果没有 就会勒令停工并补办 否则须 "回复原状"
你可以跟稽查员约定时间一起过去 也可借此要求稽查员 "依法行政"
(因为很多稽查员是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样做最大的武器是一次罚六万 得连续开罚
在勒令停工期间 开一次工罚六万以上 看他敢不敢敲
但你会很累 每天要叮 不过可以买通邻居一起叮 因为只要一勒令停工
警察就可以介入 只要邻居听到声响打电话报警及可
补充: 稽查员到场后 会立刻拍照 所以 就算拍照后他照敲不误
下次稽查员再来 比对上次照片不符 就开罚 可怕就在这里
不要以为政府真的没在做事喔
扩大解释: 买房子 不管是否法拍屋 成交后要拍照 要有日期
因为现任屋主要对现况负责 也就是 如果前屋主有做装潢 哪怕只是天花板
也要有核可执照 如果交屋后前任屋主反像建管科举报该屋有装潢
要跑装修流程的会是现任屋主 (时间精力不说 还有一大笔签证费)
我要是这黑心原屋主 现在就打电话给建管科啦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