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bylon2 ()》之铭言:
: 家里的房子 35年的台北市大厦
: 大厦有8层,有个建商寄说明书来说要改建22层
现况容积猜测约640%
法定容积应为商三 560%
: 每户一比一坪数分,改建期间,一坪补偿800房屋租金
合建比例地主大约55% 建商45%
预估合理成交比例应为60% 建商40%
景气好应该谈到65/35
对中山区的新成屋市价不熟 所以可能有些误差(因为我都在大安区打转(  ̄ c ̄)y▂ξ)
毕竟整合好地段的土地很累 时机也不太好
建商应该不太可能提出太好的条件
其实建商也不及著整合
现在应该也是先卡位 等时机好才开始跑
: 重点:
: 1.建商拿14层会不会太爽?
: 晶华酒店旁的巷子,建商得拿那么多才能补贴啊
如果合建比例是55/45 建商大约拿10层
: 2.说:根据都市更新法XXXX,我们大厦强迫更新
: 所以不管你们户同不同意,都得改建?
如果是我会说: 如果达到一定的同意比例 不管住户同不同意市政府都会核准
但原则上 我们会尽力达到100% 毕竟每个土地所有权人都有他的权益
你们的这个实施者可能想先吓吓你 科科
: (这啥法?)
: 如果是我无知 有这些法规&政策 烦请前辈指点
去都市更新处的网站就可以下载了
但你看法规应该没啥用 对你没啥帮助
如果有改建的意愿 最好不要装模作样 说不想改建
这样可能会被划掉 到时就看旁边的房子盖新大楼 自己还是旧房子
最好的说法是有意愿 但分太少 这样还可以跟建商耗
PS.整合土地是很累的事 对土开人员请多点耐性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