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观点] 代议政治跟不上时代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4-01-16 08:10:23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式地所以反过来说,劳工也不会因为公司有任何问题而负起法律责任
: 比如破产要负担债务等等
: 而在这个逻辑下期时公司管理层必须负担更高的法律责任
更高的法律责任?
哪种法律责任?
我国现行的法律责任有三种:
刑法规范的刑事责任,会让负责人支付罚金、拘役、
有期或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民法规范的民事责任,会让负责人支付受害人损害赔偿(金)等。
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参见行政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其他种类行政罚,指下列裁罚性之不利处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为之处分:限制或停止营业、吊扣证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
驶、禁止出入港口、机场或特定场所、禁止制造、贩卖、输出入、禁止申请或其他限制或
禁止为一定行为之处分。
二、剥夺或消灭资格、权利之处分:命令歇业、命令解散、撤销或废止许可或登记、吊销
证照、强制拆除或其他剥夺或消灭一定资格或权利之处分。
三、影响名誉之处分:公布姓名或名称、公布照片或其他相类似之处分。
四、警告性处分:警告、告诫、记点、记次、讲习、辅导教育或其他相类似之处分。
: 但是在台湾并非如此,台湾更多的是追究执行者也就是劳工的责任
: 而身为管理阶层的高层通常因为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进而强迫劳工
: 去做违法的事情比如高雄气爆等等
是喔?
麻烦写更清楚一点。另外,麻烦搞清楚,你要抗议的是︰
一、法条规定给高层更轻而执行者更重的法律责任
二、判决结果显示,组织高层和低层被告定罪率(刑法)或
被罚率(民法和行政法),前者明显低于后者。
如果你要抗议的是第二点即判决方面,麻烦你搞清楚,被告不必然犯罪或者
犯法,必须经过审判程序检查证据是否支持控告的罪名(刑法)或者主张(非刑
法)。
高层被告胜诉就一定代表司法审判是错的? 那你鼓吹的制度就是根据个人身
分差别在定罪或判罚,只要是高层的染上犯法嫌疑被告就应该判罪或判罚。
这样的司法审判制度就是你所谓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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