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dog (妈宝地狗)》之铭言:
: 论者或谓,蒋中正任命陈诚主政台湾,反映了国民党最高当局在
: 大陆变色之际产生了土地改革的决心。此说不通。因为陈诚逝后,蒋
: 氏父子犹在时,当年参与耕者有其田的土改健将们,却一致公开将土
: 地改革归功于陈诚,而非蒋氏。显然蒋氏并非土地改
: 革的发心者,仅因用人不疑而支持陈诚政策。因此土改健将们也不担
: 心归功陈诚会得罪蒋氏。(黄树仁。2002a。〈台湾农村土地改革再省思〉。《台湾社会研
: 究季刊》47:P195-248。)
: 另一方面,继陈诚之后接任台湾省政府主席的吴国祯并不赞成土
: 地改革。陈诚以行政院长身份推动耕者有其田时,阁员与立法委员也
: 多不热心支持。他们显然并未因失去大陆而变成热心土改。廖彦豪与
: 瞿宛文也承认:“除了地政系统赞成土改之外,财经系统为维持稳定而
: 不热衷土改,更主要反对土改的声音则来自以本省地主代言人自居的
: 政务委员蔡培火,以及倾向尽量尊重省议会意见的省主席吴国桢”。
: “国府内部除了地政改革派之外,热衷土改者不多若没有陈诚与他
: 背后蒋中正的坚持,看来耕者有其田政策很可能当时就不会在台湾实
: 施了”(瞿宛文。2015a。〈重探台湾战后农村土地改革〉。《台湾社会研究季刊》98:
: 1-9。)。
: 总之,陈诚在台湾推动土地改革,是个人长年政见的实现,而非
: 对大陆变色的回应,更非大陆变色后国民党人一致主张。不论是过去
: 的外来政权阴谋论,或瞿宛文的国共竞争说,都不能解释台湾土地改
: 革的动机。土地改革的关键,是陈诚因为与土地改革无关的原因而主
: 政台湾,得以克服党内抗拒,遂行其土改信念。陈诚不等于国民党。
: (黄树仁。2002a。《被夸大的台湾土地改革及其渐炽的意识形态战争》。P169)
Q:台湾也玩剪刀差,农业反哺工业?
A:与其说375减租是国民党的土改政策,不如说这是陈诚一个人的政见,蒋光头或国民党
其他要员,对于土改,其实是兴趣缺缺的;在农复会美国官员与学者的支持下,陈诚压倒
众人,推行此项计画。
1948年12月29日,正在台湾养病的陈诚受命台湾省政府主席,1949年1月1日就任。2月4日
就公布实施三七五减租。也立即吸引在大陆鼓吹土地改革却到处碰壁的蒋梦麟
(黄树仁,被夸大的台湾土地改革及其渐炽的意识形态战争)
没有陈诚与他背后蒋中正的坚持,看来耕者有其田政策很可能当时就不会在台湾实施了”
[1941年蒋经国新赣南土地政策]
政府征收“非由所有人自耕的农地与私有荒地以及无主或无继承人之土地”,然后进行重
划和改良,由无地或少地农民低价承领自耕,并由政府贷款给农民承购土地。在条件差的
地方,政府则强行征购富户的土地并发放贷款给贫苦之自耕农购赎。
(1938年陈诚任湖北省政府主席,1941年四月湖北省政府颁布湖北省减租实施办法,
同年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通过《土地政策战时实施纲要》,规定"私有土地之出租者,
其地租一律不得超过报定价百分之十" ,1945年11月5日,国防最高委员会与中国国
民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等联合开会,讨论行政院所拟“二五减租办法”,290名
出席者普遍赞成为农民“减租”)
准许符合规定之承租农民依照规定程序申请承领,于缴清全部放领地价后,移转土地所有
权之私法上分期付款之买卖行为,其旨在扶植自耕农
(公地放领)
地主可保留水田三甲或旱田六甲,其余由政府用征收补偿方法交佃农承租耕种。地主免征
耕地,政府强制征收地主超额之出租耕地
(耕者有其田,1952年11月行政院通过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草案,1953年4月吴国桢去职
1953年12月顺利完成,计征收放领耕地139,24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