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见] 抛砖引玉 外国人参选

楼主: zebra101 (斑马)   2017-07-31 00:51:01
首先厘清一点,保护“言论自由”,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限制和约束的对象是政府
,而非个人或团体,是要保护公民自由表达意见时不受政府事前审查或事后报复。
其次,“言论自由”显然是有限制的。“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当然各个国家的情况都
不尽相同。以美国的法庭判例为例,涉及煽动仇恨、儿童色情、虚假陈述、恐吓……等等
言论都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政府有权干涉。
比如1942年的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案,最高法院就认为挑衅的言论不受保护。
根据最高法院的定义,“挑衅字眼(fighting word)”是指通过激怒别人而煽动即刻的
破坏和平行为的言论,同时这些言论“由普通人通过常识判断很可能会引发暴力反应”,
或者“可能被看作是直接的人身侮辱”。
再比如,也有判例判定“有意或无意地造成对方严重的情感伤害”的言论也不受保护,当
然这个原则只对普通人有效。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美国的法律和台湾没有关系,那麽就请你从现在开始认清楚这一点
:把PTT的版规无限上纲到“言论自由”不管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没有意义。
PTT绝大多数版禁止政治相关话题,这算不算限制言论自由?禁止与该版无关的话题算不
算限制言论自由?禁止“嘘”算不算限制言论自由?八卦版限定张贴特定新闻媒体算不算
限制言论自由?限制每日问卦篇数又算不算?大多数版禁止“洗版”算不算?禁止“引战
”又算不算?都不算,因为PTT不是政府,这是社团自治的范畴。PTT可以禁止明显违反法
律的言论,也可以不禁止,因为当事人自会承担相关言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同样的,PT
T也可以禁止没有违反法律的言论,前述例子已经够多了。
至于hizuki版友提的“针对群体性攻击”之言论是否应该限制,是否有可操作性,当然可
以讨论,但是不用动不动就摆出一副“民主国家”“言论自由”的大帽子来压人,既不符
合现实,也很滑稽。
最后,作为任何一个PTT的注册用户,不论国籍,不论学术成就,按照PTT的规定,他/她
在本站拥有的权利既不比你多,也不比你少,实在不用你来“欢迎”,更不用“即使OOXX
”,画蛇添足,没意义。
※ 引述《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之铭言:
: 不好意思
: 有些事想讨教一下
: 一.很欢迎外国人来ptt与兼职
: 即使是中国人,至今仍可能跟台湾发生武装冲突的国家也没关系
: 像tomasvon也当过中近板主,也算中规中矩
: 另外也欢迎有学识的中国人如calebjael bxdfhbh接任
: 二类组也相当欢迎,能够从不同角度解读历史
: 但 如果在ptt担任职务
: 最好对台湾的制度与环境背景能有所了解
: (虽说即使是本国人也可能对自家法律有不通之处)
: 二.台湾的法律与言论自由
: 对于hizuki的政见小小提出一点质疑
: 先通俗说一下 台湾的制度是这样的
: 假使是对个人人身攻击,那会吃上官司
: 但对象若是dpp kmt或是中共
: 那么同样也是骂,以台湾的法律
: 可能会认定为可受公评的事项而无违法
: 另外 批评对象若是公众人物
: 法院实务认定标准会比一般人宽
: 或许是认为公众人物比一般人更具自保能力
: 为何会这样规定
: 白话点说 民主国家是以个人权利保障为基础
: 以团体、组织、甚至国家为名对个人的压迫都是禁止的
: 而言论自由也是穷人对抗不均最便宜也最有效的武器
: 想想看,一个社会底层的人都有权利恣意批评政府
: 这样才能保证个人权利的维护与促进民主多元社会正常发展
: 除非是也侵害到其他人的个人权利,才会有所限缩
: 所以对于您的政见"快速处理侮辱性的人身攻击,尤其针对群体性攻击之类的"
: 后面那句就充满质疑
: 如果批评对象是政府、政治团体。那台湾法律所能接纳的可受公评事项
: 法律不罚的快速处分
: 法律会罚的反而处理比较慢
: 这违反法律与言论自由的意旨
: 故,在此请您解释清楚"群体性攻击"之类的内涵
: 这可能跟一般人的观念相抵触
: 有些人认为批评群体会比批评个人来的严重
: 但以吃官司的可能性来讲,刚好相反
: 又举个例子,如果批评的对象是Ptt的"历史群组"
: 先别说"历史群组"是否真的有明确的成员
: 在法律上,"历史群组"甚至连法人都不是
: 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 除非有指明示"历史群组"的某个人
: 否则法官可能理都不理
: 再次重申民主国家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宗旨
: 团体或组织应为个人权利的集合体,对其之保障也是基于个人权利的维护
: 而不能反过来以团体组织获国家之名压迫个人
: 所以看您要不要修改这方面的政见
: 三.未来期许
: 历史群组版一堆人的学术素养不错
: 但可惜在民主的实践仍受外力限制
: 尤其是版内多数的意识形态
: 举例而言他版转录的文章如果没有对本版特定版友人身攻击
: 其实也没有啥好讲的
: 如果里头有批评某政治团体比如dpp或9.2
: 这种政治性言论反而要去特别维护
: 为了迎合板上多数意识型态而封杀其他意识形态的发言
: 以"版风秩序"等团体名义压迫个人言论自由
: 可不是民主多元社会正常发展表现
: 除了独裁,也证明有些人的鸵鸟心态不敢面对现实
: 比如战史版的j板主与dh版的r板主学养都不错
: 但在言论自由的维持上就受限版内意识形态
: 有点令人失望
: 希冀未来的板主在这方面能做的更好
: ======================================================================
: 附件:释字第 509 号
: "宪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之言论自由应予保障,鉴于言论自由有实现自我、沟通意见
、?
: 求真理、满足人民知的权利,形成公意,促进各种合理的政治及社会活动之功能,乃维

: 民主多元社会正常发展不可或缺之机制,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之保障。"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7-07-31 00:58:00
言论自由一直是规范政府而而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7-07-31 08:27:00
台湾的言论自由只有规范国民党而已
作者: zaknafein987 (苍)   2017-07-31 10:31:00
作者: abysszzz (爱困~~~)   2017-08-02 0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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