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版上的各位大大觉得几次是在合理范围内?
不同食物的加热次数会有差异吗?
家里长辈认为食物能别浪费就别浪费,因此总是习惯把食物重复加热或是把煮过的食物跟新食材重新混搭。
重复加热的像是三层肉的卤肉(因为只有长辈敢吃,但长辈又吃不多,所以很常重复加热),通常是4-5次(即使是剩卤汁也会拿去加热拌饭)。
或是一些汤类也差不多是加热4-5次才整个吃完。
另外,与新食材重新混搭煮过的则是公家机关的团膳(这我蛮怕的,毕竟之前食安风暴时总是会中标)猪肉片冷冻过后切丝又跟芹菜一起炒。
我自己是认为最多就一次是极限,毕竟现在省这些,万一赔上了健康反而得不偿失且更花钱。
但长辈总是认为节俭比较重要。
各位大大怎么看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