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海军战术演进1588~1667 Part VI

楼主: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7-31 18:21:10
1666年6月11日,知名的四日海战展开,因为错误的情报,鲁伯特亲王率领英国舰队中最
好的22艘战舰去寻找不存在的法国舰队,所以在头三天缺了席,直至第四天才加入战场。
在战斗的前三天,乔治.蒙克率领57艘战舰在泰晤士河口与德·鲁伊特尔的84艘荷兰战舰
进行了实力悬殊的苦战。
在战斗的第二天,双方以常规的相反航向相互驶过,从前卫到后卫依次通过对方阵前,在
后卫脱离接触后全体转向,再次进行类此机动。之后荷军后卫科内利斯·特隆普(已故荷
将特隆普的儿子)的分舰队被英国舰队分割,德·鲁伊特尔被迫前往救援。此时的英国舰
队展现了非同寻常的力量,似乎取得了某些优势。但双方毕竟数量相差悬殊,遭到严重损
失,乔治·蒙克选择了撤退。他在第三天的时间缓慢地进入了泰晤士河口,用后来被称为
撤退阵型的方式掩护其受创严重的战舰。皇家王子号,这艘最初由菲尼亚斯·佩特为英王
詹姆士一世建造的巨舰,在加洛普沙洲搁浅后被荷军俘获并烧毁。当日夜间,鲁伯特终于
与乔治·蒙克会合,并于次日被编成前卫分队,双方实力恢复相等。而在最后一天的十二
小时的苦战后,夜间的浓雾迫使双方脱离接触。
尽管德·鲁伊特尔战技更佳,并在前三天中拥有更强的兵力,荷军并未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英军损失了10艘战舰而荷兰损失了4艘。
虽然自1653年以后,荷军开始新的造舰计划,并在第二次英荷海战中投入24艘更重型且火
力更强的战列舰,但荷舰的火力仍是居下风的。举例来说荷舰最大的船-荷兰号有80门砲
,每次舷侧齐射时能投射总重为568磅的砲弹。这样的火力只等于英国60门砲的战舰费尔
法克斯号,更是只有英军最大船只-90门砲的皇家王子号(每次舷侧齐射总重972磅)的三分
之二而已。不过1665~1667年前后建造的英舰普遍存有设计上的问题;如1,108吨皇家凯瑟
琳号根本就是失败品,炮位和给养都还没装载,最底层的炮口离水面就只剩三英呎,那表
示如果再装上炮位和给养,那最底层的炮门在海象恶劣时根本无法打开,不然海水会倒灌
进船舱;相比之下满载60-70门火砲以及四个月补给品的的荷兰军舰,最底层的炮位距离
水面仍有四英呎。
此战的无序自然会降低火力的效率;A. H. 泰勒少将在分析于1666年进行的四日海战时指
出:
“两支舰队大多数交战时后是以相反航向相互驶过、在200码或以上的距离交火,然后双
方再转向。至少有十次这样的穿梭,每次须花上三小时。英国战舰每门火炮携带了40轮射
击的弹药,最后所有战舰还都剩下10轮以上的弹药;这样算来,每轮火炮在每轮反向交战
中仅能射出3轮,即每门炮每小时射击一次。”
当荷兰方面首次在战斗中使用线性战术时,英国一方却背离了战列线战术。战后,海军将
领威廉·佩恩爵士在与塞缪尔·皮普斯聊天时评论道:“我们本该排成战列线作战的,这
样我们无论如何都能打败他们。但按我们的说法及可考的败因—荷兰人在用正确的方式作
战时,我们却打的一团糟(英军陷入混乱,无法排成战列线)。”这些对事实真相的一手观
察足以说明纸面上理想的战斗训令与实际战斗中的情形存在着多大的差距。
在1666年7月25日的圣詹姆斯日海战爆发的一周前,鲁伯特与乔治·蒙克发布了《增订战
斗训令》,开门见山地提出“将敌军保持在我军的下风位置”:
“如果我们占据了敌军的上风位置,敌军冲着我们驶来,我们也冲着他们驶去,那么我军
前卫舰队应该保持上风位置,当与敌军后卫舰队拉开适当距离后便停下等待,直到我军的
整条战列线赶上来并与敌军前卫也拉开同样距离,然后我军整条战列线应转舵为与敌方一
致的航向,同时保持上风位置,不会受制于敌方前卫舰队的转向。如果敌军后卫舰队首先
转向,那么我军前卫的先导舰应带头转向,然后整条战列线跟随转向,与敌人保持同样的
航向。”
这一条文摆脱之前的双方那种相对驶过的作战方法,取而代之的是让两支实力大致相当的
舰队以大致平行的战列线进行全面交战。在洛斯托夫特海战中,詹姆士曾尝试进行这种机
动,但由于打出信号需要一定时间,战术时机最终因此而被错过了,此后鲁伯特与乔治·
蒙克的训令中也没有出现代表这一机动的信号。
这一条文是十七世纪海战战术最重要的进步之二,它可以让舰队们有更长更持续的时间开

,给予敌人更严重的打击,可算是英国海军在17世纪中除战列线战术之外最为重要的发明
;因为它被继承下来,被写入后世“永久航行与战斗条例”的第十七条;它成了未来一个
多世纪中普遍通行且唯一一条强制性的训令,明确地告知海军指挥官如何进行海战。严格
说来,指挥官们除了选择适当时机打出信号命令舰队转向以保持与敌军航向一致之外,没
有其他战术选择。
《增订战斗训令》的第二条为“分割敌军舰队”:
“如果敌军占据我方的上风,海面足够宽阔,我们便应尽可能采取逆风的航向,直至我们
发现了从分割其舰队的机会。如果我军前卫分队找到了敌军任何部分的空档,他们便应转
向插入,力求分割敌军,前卫分舰队应首先通过这一缺口到敌军的另一侧,然后转弯与敌
军平行,保持与敌军航向一致。中央分队应驶向被敌军被分割部分的下风处,而后卫分队
作为支援,或者驶向敌军下风处,或者努力避免其他敌军驶向上风,发挥其最大作用。”
这条训令的源头不难找到,正是鲁伯特亲王在四日海战中用过的类似机动。不过,与其如
科贝特爵士所说“迄今所知,牵制的原则第一次得到明确阐述。”不如其说是“一种兵力
集中的方法,更像是一种夺取上风阵位的方法。执行机动的自主权应该授予前方指挥官,
而无法让总司令通过信号来指挥。”这种作法在实际的海战中是正常的,因为分舰队司令
往往距离总司令旗语6到7海哩以上,由各分队指挥官自行判断比较合理;完整分割敌军的
战术观念,在这时代还未诞生,要等到更晚的时期才会到来。
1666年7月爆发了圣詹姆斯日海战,荷兰打算强攻泰晤士河上的梅德韦地区,因为那里有
英军海军基地。荷兰德·鲁伊特尔上将以89艘战舰、20艘纵火船和9艘小船,对抗鲁珀特
亲王和乔治·蒙克上将两人指挥的英国舰队90艘战舰与16艘纵火船。
对于此战我们极难知道详细的细节,只知道一开始英军前卫分队的前卫小分队与中卫分队
在与荷兰前卫分队的炮击中占得优势,并将优势一直保持了下去。英军一直迫使荷军保持
交战,直至夜间,终于获得了全面胜利。英军前卫分舰队司令汤玛斯·艾林将军生动的笔
触描述这场战役:
“我们是前卫舰队,十分勉强地组成了战列线,一些船甚至从未加入。在白天,一些舰长
违反严格的命令,依旧越过好几艘我方战舰进行射击,我们在9时到10时左右投入战斗;
…. ….前卫分队的前卫司令很勇敢地执行他的职责….但劳而无功…..,我们的后卫分队
也没能帮上什么忙。”
荷军损失了2艘船,而英军只有1艘船只沉没,但荷兰有5000人死伤(1200人死亡或重伤)
,英军只损失了300人。但德·鲁伊特尔上将几乎完整的保存了整只舰队,而英国则因为
伦敦鼠疫与9月2日的大火,此财政濒临破产,查理二世无力再造新舰,此役看起来英军大
胜,但荷兰得到战略上的胜利。
而1666年8月的福尔摩斯篝火事件很难算的上是场海战;但荷兰所受到的损失超过了英国
舰队在整个战争期间给荷兰造成的损失的总和。英国的罗伯特.霍尔姆斯上将受命率领一
支小型舰队(8艘战舰)突袭荷兰的弗利兰岛,却出乎意料地发现了大量隐藏其间的荷兰商
船。英国舰队在几乎未遇任何抵抗的情况下,纵火焚烧了村镇与商船,然后还劫掠了弗利
兰岛,荷兰损失两艘小型战舰和140艘商船,火光和浓烟远处可见。篝火事件不久后,“
伦敦大火”爆发,荷兰人视之为上帝对英国的报复和惩罚。经过两年的战争,英荷两国都
马困人乏,双方启动了谈和。
1667年6月的偷袭梅德韦可算是17世纪版本的斯卡帕湾偷袭;在英荷开启谈判的同时,德
·鲁伊特尔上将率领60艘船(包括8艘火船)、1500名陆战队溜进泰唔士河,偷袭梅德韦地
区的查塔姆军港。
英国海军在战斗中损失13艘战舰,仅存的四艘大型战舰中,有三艘二级战舰被焚毁(忠诚
伦敦号、皇家橡树号、皇家詹姆士号) 、整修中的一级战舰的皇家查理号整艘船被拖回荷
兰,沉没的船只堵塞水道,岸上据点和设施也多有损毁,英国海军蒙受的打击之大让全国
失去战斗意志。此举除了报“福尔摩斯篝火”的一箭之仇外,也让谈判桌上的荷兰有更多
的筹码。
这次奇袭给英国造成了近20万镑的损失,更使皇家海军蒙受了奇耻大辱。英国几乎无船可
用,加之瘟疫和伦敦大火两重灾难,财政紧张已无力再战,此奇袭加速了英荷两国的谈判
进程。1667年7月31日,两国签订了《布雷达和约》,英国把《航海条例》改成较有利于
荷兰的形式,放弃了在荷属东印度群岛方面的权益,并归还了在战争期间抢占的荷属南美
洲的苏里南。荷兰正式割让哈得逊流域和新阿姆斯特丹,并承认西印度群岛为英国的势力
范围。这个和约实际上意味着英荷两国在殖民角逐中划分了势力范围,第二次英荷海战随
之落下了帷幕。
后记
后人常将18世纪英军的战术失败归咎到战列线战术的迂腐、形式主义、被驯服的将军们,
这种看法是相当流行的;关于战列线的不光彩名声,其主要原因在于1704年马拉加海战的
经验中得出的防御作战概念是与战列线相关的。在海军上将罗伯特·布莱克、鲁珀特亲王
和约克公爵詹姆士手中,直纵线队的最大目的就是将最大数目的火炮数量对准敌军射击,
以此击败敌军。当海军上将乔治.鲁克爵士与他同时代人和后继者开始强调战列线的防御
长处时,那些对战列线早期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力的人物就被称为形式主义者。
但批评者却并未考虑到一个事实;双方都有愿意,会战才能展开。正如海军上将,圣文森
特勋爵约翰.杰维斯所言“我曾经常告诉过你,势均力敌的两支舰队是永远不能产生决定
性事件的,除非他们同样坚定地决心打到结果水落石出,或是其中一支舰队的总司令把事
情弄得一团糟糕,对他的战列线处理不当。”
在作家笔下十分流行的全面追击看来让人大呼过瘾,但实际上除非严格控制追击,全面追
击很容易导致被敌军各个击破。追击也不可能像那些粗鲁作家所想的那样,是相当快速的
作战。在和煦的微风当中,攻方舰队可能会以2到3节的速度接近敌军,以确保各舰保持队
形,不至于互相遮盖火力范围。在类似的状况下,全面追击的速度可以达到多少节?几乎
不会超过6或7节,对于“猛扑”向敌军的舰队而言,这不是一个快得喘不过气的速度。
但就东西方比较的观点而言,第一次和第二次英荷战争间的空档或许才是中国近代史屈服
于西方船坚炮利的起点;虽然在16世纪初英国就已经建造有搭载数十余门火炮的艨艟巨舰
(玛莉萝斯号),但这样的巨舰在既无对手的压力也无内部长期的经济力支撑时,充其量就
只是国王们的大玩具,相当于郑和舰队在当时的昙花一现,对后世却没有什么深远的影响
。但英国人对大舰巨砲的坚持在后来却引发了真正首屈一指的海上强权荷兰、以及后来的
法国等国的海军军备竞赛;也是从这时起非西方的“海权”开始被远远的抛诸在后,尽管
在人员与船只数字上或许还可与西方一较高下,但在火炮的数量与质量上已瞠乎其后。一
旦荷兰人的造船实力被激发,并进一步带动英法两国的海军军备竞赛,质与量都齐步飞涨
,在接下来的18世纪里互争雄长;非西方的海权再也优势不起来,鸦片战争的失败不必等
到1840年代,在十七世纪就能看到端倪。[注]
注:这是网友Cimon的观点,我太喜欢了,每次写文必定找机会写上类似的观点(不管是否
切合题目),用来酸明粉刚刚好。
附录:
1653年3月的战斗训令
1.发现敌舰后,总司令的旗舰会打出上将舰旗和狭长旗,看到信号后,每支分舰队派出两
艘巡航舰,尽可能接近敌军,查看敌军舰队的船只构成、阵型和其他情况,侦察完成后,
巡航舰返回所在舰队向上级提交侦察报告,在侦察过程中,如果不是占据有利态势,原则
上不应与敌军交战。
2.发现敌军后,分舰队司令(海军中将)或海军少将应立即率领舰队分别护卫旗舰左、右
两翼,在风向允许的情况下,两翼舰队和旗舰率领的中央舰队之间要留出航道,保障船只
的航行空间。
3.当上将的中军舰队与敌军交火,或者上将的旗舰用两门号炮发出信号,并同时在前桅桅
顶升起红旗时,所有舰只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优势炮击临近的敌舰;作战时,所有
战舰都要尽可能与总司令的旗舰保持同一战列线,除非司令受到重伤或阵亡(上帝绝不会
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导致旗舰无法指挥战斗,如果这样的话,战舰应当与最接近敌人且
指挥权仅次于总司令的指挥官所在旗舰列成一条战列线。
4.如果分舰队遭到敌军冲击,或遇到其他危机,临近战舰必须立刻前去救援,不同分舰队
的求救信号略有区别,上将旗舰所在分舰队的求救信号是在前桅的桅顶打出一面长三角旗
,中将司令以及少将副司令所率分舰队的求救信号是在主桅桅顶打出一面长三角旗。
5.如果战舰面临被击沉或者被俘的危险,应当用舰旗中的狭长旗发出信号,看到信号的临
近战舰必须立刻前去救援。
6.需要远离敌军进行抢修的战舰应在后桅横桁或船尾旗杆上打出一面长三角旗。如果发出
这样信号的战舰是总司令的旗舰,全体战舰应当尽力靠近敌军并保持战列线,把敌军和旗
舰隔开,同时注意保护旗舰,避免敌军骚扰。如果发出信号的是分舰队旗舰,那么其所在
舰队的战舰亦应照此方法保护该旗舰。
7.如果总司令的旗舰处于敌军上风处,而舰队其他战舰处于总司令旗舰的上风处,当旗舰
在后桅横桁或后桅桅顶打出一面蓝旗后,所有战舰必须跟随旗舰一起冲向下风处敌军,违
者军法论处;如果总司令的旗舰处于敌军下风处,而舰队其他战舰处于总司令旗舰的下风
处,当旗舰打出上述旗帜后,所有战舰必须同旗舰一起冲向上风处敌军,如果其他战舰看
到信号却不执行,将遭到军法处理。
8.总司令希望战舰进入敌军上风处时,应当在斜杠帆、桅顶支索、前桅支索或主桅桅顶支
索上打出一面红旗,首先发现这个信号的战舰应张开风帆并升降船帆或舰旗,其他战舰看
到后应照此执行。
9.如果总司令旗舰在后桅支索或后桅横桁打出一面红旗,所有旗舰都应率舰队跟随总司令
旗舰的行动。
10.如果上帝在作战时把敌人的战舰送到我们手中,我们应当尽力拯救对方水兵,并对其
作出特殊关照,但同时我们要立刻击沉或者焚毁敌舰,避免其阻碍我方的行动(立刻焚毁
敌舰防止己方人员抢夺战利品)。而且,不能让对方的弃船人员和小艇影响我军战舰行动
,所有指挥官都必须记住这一点。
11.如果我军士兵已经成功登上对方战舰,那么我方战舰不可向该舰射击,仅在可以确保
我军将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对该敌舰射击。
12.所有小型巡航舰、双桅小帆船、单桅小帆船的职责如下:发现敌军火攻船,观察敌军
活动,尽可能阻断敌军的活动,在有机会的时候登舷以便俘获或摧毁敌舰。为了实现上述
目标,战斗开始后,他们应当位于舰队上风处,如果他们无法阻止敌军火攻船的靠近,那
么他们就必须紧急出动,用小艇、多爪锚或其他手段摧毁敌军火攻船。如果行动成功,战
后会得到奖励,如果失败,战后会受到严惩。
13.各支分舰队的火攻船都应当尽力守住上风,这样才能及时注意到来自指挥官的信号,
他们和小型巡航舰都应当尽量靠近大舰,如果上将在后桅横桁或桅顶升起白旗,那么舰队
中的所有小型巡航舰都应当时刻待命准备行动。
14.如果发生在白天的战役持续到夜晚,上将会用信号告诉舰队下一步的行动,如果上将
认为应该下锚,那么他的旗舰会按照航行训令中的规定发出下锚信号;如果上将认为应该
撤退,那么他的旗舰会用两门号炮射击,其射击间隔会在保证人可以分辨出两声的状况下
尽量缩短,射击后三分钟,旗舰会用另外两门炮再次重复此信号。
1665年4月的战斗训令
1、一旦收到舰队司令发出的发现敌舰队信号,即降下舰队司令将旗并挂出信号旗,每个
分舰队派出一艘护卫舰扬帆跟随敌舰队附近,尽可能获取敌舰队数量和品质情报,有多少
纵火船和其他类型船,敌舰队的状态。一旦完成情报收集,护卫舰们会合并总结情报,然
后提交给所属分舰队及总指挥官,如果敌舰超出自身数量则不要交战,除非占据优势地位

2、一旦发现上述敌舰队,舰队副司令或第二顺位指挥官及其分舰队,和舰队第二副司令
或第三顺位指挥官及其分舰队立即扬帆追赶,使自身到位并执行按之前收到的战斗指令。
3、一旦发现舰队司令交战或放两炮并在前主桅顶部升起红旗,那么每个分舰队应当根据
规定指令利用最好优势与敌交战。
4、如果任一分队遭到围攻或陷入困境,另一分队或舰船在收到信号后立即前往解救和帮
助。该信号应当在舰队司令分舰队中前主桅顶部的长三角旗,或如果在舰队副司令或第二
顺位指挥官的分舰队中,前主桅顶部的长三角旗,及舰队第二副司令的分舰队类似情况。
5、如果任意舰船失去战斗能力或遇险,如损失桅杆、水下中弹或其他类似情况,以至于
处于沉没或被夺危险,该舰船应当挂起国旗和海军旗作为信号。与其相邻的舰船应当解救
这些舰船。
6、如果任一舰船有必要脱离敌舰来堵漏洞或修补其他必须修补的地方,该舰应当在后桅
横桁臂或海军旗杆上挂出信号旗,这样所属分舰队其他舰可以知晓该舰意图。而且,如果
该舰为舰队司令座舰或其他旗舰,舰队或分舰队的其他舰应当竭力靠近,在该旗舰与敌舰
之间组成战列,在敌舰意图干扰旗舰时进行防御。
7、如果舰队司令在敌舰队上风且舰队其他舰载舰队司令的上风,那么在后桅横桁或后桅
顶桅升起蓝旗,其他舰则严格跟随其航迹或航线。如果舰队司令在敌舰队下风,且其舰队
或任意部分在其下风,如舰队司令按前述方法升起信号旗并转向下风,这些舰跟随舰队司
令排成战列,那些下风的舰不要转向下风,而是转舵强风航行,以便跟随旗舰航迹或航线

8、如果舰队司令意图让任意舰扬帆或竭力抢风或其他手段以抢占敌舰上风,他应当在斜
杆帆、顶桅支索、前桅支索或前主桅顶桅支索挂出红旗。首先看到该信号的舰应当扬帆并
降下其国旗和海军旗,这样其他舰可以注意到信号并跟随行动。
9、如果后桅支索或后桅横桁臂挂起红旗,则所有旗舰跟随挂该信号舰的航迹或航线。
10、如果战斗中上帝将任意失去行动能力的敌舰投入我方火力,在追击敌舰的我方舰船指
挥官不能在战斗中停留、夺取、持有或焚烧这些失能敌舰,因为这样做将失去完成更重要
工作的机会。但舰长们希望执行这些行动时,应当期待旗官(司令)们下达这样的指令。
11、不要对旁侧有己舰的敌舰射击,但在不会伤害到己舰情况下可以射击。
12、所有小型护卫舰、双桅帆船、小帆船的舰长和船长的职责是知晓敌方纵火船,监视器
行动,并在可能情况下尽力切断其小艇,或如果小艇系在纵火船甲板上,夺取并摧毁它们
。为此目的,这些舰船应保持在所属分舰队的上风。但在不能通过尽力插入敌我之间以阻
止纵火船靠近己舰情况下,这些舰船应当竭力在此危急时刻表现男子汉气概,操控其舰,
使用其小艇、抓钩和其他工具扫除己舰旁边的纵火船,并摧毁这些纵火船。如果有这样光
荣举动,应当获得表彰。而疏忽职责的应当受到严厉惩罚。
13、每个分舰队中的纵火船竭力占据上风。纵火船及小型护卫舰尽可能靠近大舰,以注意
舰队司令的信号并相应行动。如果舰队司令在后桅横桁臂或顶桅顶部升起一面白旗,其分
舰队所有小型护卫舰应前往其船尾听命。
14、如果日间交战持续到夜间,且舰队司令希望下锚,那么在收到下锚信号后各舰以良好
秩序下锚。信号按航海条令中规定。如果舰队司令希望撤退而不下锚,那么信号是放两炮
。两炮间隔应当可以分辨,且在三分钟后再如此放两炮。
15、如果舰队处于顺风,舰队司令想让舰队副司令及其舰右舷船尾受风,并转向右舷抢风
,那么在后桅顶桅顶部升起一面红旗。如果想让舰队第二副司令及其舰左舷船尾受风转向
左舷抢风,那么在同样位置升起一面蓝旗。
16、我方舰长应当在有效射程内再下令射击,否则将遭到军事法庭讯问和严厉惩罚。
1665年4月10日或18日颁布的附加10条训令
1、在与敌交战的所有情况下,舰船指挥官们应竭力使舰队保持战列,并在战斗之前尽可
能保持已规定的战斗序列。
2、如果敌方留下与我交战,我方处于上风,我舰队的先头分舰队应当操控与敌舰队的先
头舰相对。
3、如果敌方处于上风并与我交战,我舰队指挥官应当竭力使舰队排成单战列靠拢上风。
4、在理想天气战斗情况下,我舰队指挥官们应当相互之间保持半链(100码)距离。但根
据天气情况以及救援己舰或突击敌舰的需要,指挥官可自行决定舰间距离。
5、旗官们应当根据应当下达的战斗序列来安排自己的位置。
6、在敌舰队主力失去战斗力或逃跑之前,任何己舰不能追击小股敌舰。
7、在追击情况下,任何己舰不能超出其舰视野进行追击。而且在夜间,所有追击舰应当
返回旗舰附近。
8、在任何己舰遭到痛击,但没有沉没或被敌舰包围可能性时,跟随舰不应停留以试图保
护前者,但应当跟随其指挥官并竭力攻击敌舰,将护卫受损舰的任务交给舰队最尾部的舰
,确信没有比打击敌舰队主力更能保护受损舰的方法。尽管与此前下达的战斗条令中第四
和第条看起来冲突,但本条必须遵守。
9、当舰队司令让舰队先锋首先抢风时,如果没有升起红旗,舰队司令将在前主桅顶部旗
杆升起国旗。但如果红旗已经升起,那么前主桅上桅帆应当降低一些,国旗应从前主桅上
桅顶部向下展开。
10、当舰队司令意图舰队后卫首先抢风时,国旗应当挂在后主桅上桅顶部的旗杆上。且这
些信号传递给全舰队的最好选择是,看到这些信号的每艘旗舰挂出同样信号。这样所有舰
都能知道计画的行动,并且持续执行这些信号直到收到新的信号。
楼主: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7-31 18:23:00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6-07-31 18:27:00
建议标题加上分类
楼主: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7-31 18:27:00
论文John F. Guilmartin Jr.arfare/M.1469960472.A.77C.htM.A.J. Palmer,The ‘Military Revolution’Afloat:著作Brian Tunstall,Naval Warfare in the Age of Sail:W.L.Clowes,英国皇家海军历史啥标题加上分类?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6-07-31 18:42:00
就是标题前面的[]
作者: KoujikiOuji (古事記王子)   2016-07-31 19:35:00
作者: srx00000 (五零)   2016-08-01 14:26:00
请问请面几篇文跟http://www.zhanliejian.com/thread-5893-1-1.html这篇文是什么关系呢?
作者: roy0204758 ( )   2016-08-02 07:10:00
楼主: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8-02 23:17:00
L只贴了Brain Tunstall那本书序言的部份,我还加上其它内容与别本书的内容,譬如柯贝特的战斗训令
作者: srx00000 (五零)   2016-08-06 20:52:00
为求保险请问一下,您是译者Gustavus吗?
楼主: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8-09 21:25:00
当初我请Gustavus翻译了前三章,L经我同意贴了序章
作者: srx00000 (五零)   2016-08-10 22:14:00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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