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后记
台湾被夺在欧洲造成何种影响呢?《荷兰信史》是一本大事纪,由卡斯泰兰(Pieter
Courantier)所出版,为今日《哈伦日报》之前身。1663年出版的《荷兰信史》第13册,
就描写有个邪恶、残忍、不信神的东方异教徒暴君(郑成功)占了我们的城堡(热兰遮城
),这引起了欧洲大众的好奇与忿慨,但仅只是添加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而已。连《被遗
误的台湾》这本可能是当事人出版的"回忆录",为了迎合大众对东方的刻版印像,还把郑
成功画成奥图曼大公的模样,除了当事人荷兰念念不忘,两次找上满清政府,希望收复台
湾讨回损失以外,但在其他欧洲人的心中,这只是一个遥远的东方故事,一个东方式的猎
奇,远不如当时奥图曼带给欧洲的影响大,毕竟奥图曼帝国带给欧洲的威胁是直接的,直
到18世纪,奥图曼帝国才衰弱下去。
且荷兰人会退出台湾,绝不是因为郑军乃中原王师,打败夷人,取回”中国自古领土”乃
天命所归的这等政治言词。荷兰人失败,荷兰东印度公司(VOC)内部高层不合是为首因。
尼可拉斯‧富尔堡(Nicolaas Verburgh)为台湾第十任长官,在任内因为倪但理牧师
(Daniel Gravius)事件(注14)与揆一交恶。当揆一接任台湾第十二任长官时,富尔堡于
1654年已贵为巴达维亚东印度议会的特别委员。他利用职权,处处指责揆一执政不当,也
影响巴达维亚当局对揆一的看法。当1660年陆续传出郑成功在中国战争失利的消息,揆一
便判断前来台湾是郑成功的下一个选择。台湾岛内大户的离去、前来贸易的船只锐减与华
商们的情报更加深他的认定,郑成功一定会来,只是何时会来罢了。1660年3月,他开始
进行准备;要求各地加强侦察与武装,逼迫士绅大户迁往大员市镇监控。坚清壁野,焚烧
稻田,未及收割的稻谷一律消毁,共有7~8000袋之多,且在冲突中造成华人生命财产的损
失,并派人前往巴达维亚求援;但当局却认定揆一乃神经过敏,小题大作。虽7月16日,
“固执约翰”范德兰(Jan van der Laan)率领12舰,载运600人前往台湾,但范德兰并不
认为郑成功会前来攻打台湾,抵台不久便坚持要去攻打澳门,与大员方面爆发数次激烈争
执。为此,大员评议会竟出一招臭棋,于10月22日决议派遣使者前往厦门会见郑成功,一
探虚实,郑成功当然极言否认即将攻台。但评议会根据种种迹象,判断郑成功攻台的危机
并未解除。范德兰对此大为不满,于次年2月27日率领两艘船只,以及所有随行军官返回
巴达维亚,若干船只被分头派往各地,只留下4艘船和不到600名没有军官率领的士兵。这
时大员地区的总兵力只有1500人。
范德兰回到巴达维亚,与富尔堡一鼻孔出气,编排揆一的不是,巴城更加认定郑成功攻
台是子虚乌有,并责怪揆一的强烈措施让公司财产损失,并造成民心动荡。所以当马利亚
号带来热城被围的消息时,巴城的震惊是可想而知。但巴城又犯了另一个错误,因范德兰
拒不受命,他们只好派一个不黯军事的法院副院长考乌率军前往台湾支持。任命不对的人
,加上天气的不帮忙,作战被迫延迟,让郑军有所准备,荷兰人最有可能翻盘的机会就这
样从自己手上溜走。郑军分兵在距赤坎南北80公里处的各个原住民村社屯田,有些更是到
更远的地方,短时间内根本赶不回来。赤坎只有区区不到300人驻守,如果赤坎被攻破,
郑成功被虏或阵亡,台湾与金厦郑经派的接班的矛盾会提前上演,郑军一内乱,可能被迫
与荷兰人谈和,荷兰人肯定会得到一个比历史上还要良好的结果,可能是荷郑共治,或可
能是其它无限种可能。
如果荷兰人如果上下齐心,将士用命,就真能胜吗?答案也并不乐观。17世纪,VOC在亚
洲各地仍有战事,盛产香料的摩鹿加(Maluku)群岛直到50年代才被平熄。与葡萄牙争夺印
度南部与锡兰在1660年才获得完美的解决,虽然VOC在东印度的总兵力有7800人,但各殖
民地皆需派兵驻守,以镇压当地土著,每次公司进行远征,例如针对爪哇、锡兰、印度南
部的军事行动,只能调动1500~2000人,然后配合数倍的土著联合军进行攻击,其兵力是
无法全数派来台湾的。区区一两千人,面对郑军的2万5000人大军,在陆战上得胜希望渺
茫。虽然17世纪欧洲经历了军事事务革新,新型棱堡的出现,近代化的战术与纪律,大炮
加帆船方面的优越让他们的军事素质不同于其它非欧洲的强权,但此质变并无法完全抵消
数量上的差距,面对能轻松派出几十倍以上兵力的东方国家,想要以一抵数十,是办不到
的。
在海战方面,17世纪的荷兰人以混战、近距离、登舷肉搏而闻名,而不是如英军一样,双
方拉开距离,依靠火力、纪律与战列线战术(海上战列线训令出现于1653年)。虽然混战也
是郑海军的基本战术,但荷船大郑船小,如果战场是在大洋,大洋的活动范围广,荷人的
火力与坚固巨舰得以充份发挥,郑船也难以围攻。但大员的环境不同,水浅道窄,荷兰大
船活动不便,反而极有可能败于郑军的小船围攻战术与火攻船下。且接舷肉搏拼的就是兵
力,而远道而来的荷兰人最缺的就是兵力。
但怪巴城当局目光如豆,见视短浅也不能说全对,毕竟巴城与揆一的争执更多是来自立
场上的不同。揆一是大员的长官,他的首要目标是福尔摩沙的安全,他当然希望公司对大
员投资越多越好;增加更多的守军,修复热勿非律砦,筑石墙保护大员市镇以免随意被敌
军登陆。且热城与普城在防御上也有诸多弱点,四周都有山丘,影响了大大炮的射界,向
敌军炮击的效果都大大的降低。热城城南还有一个高于热城的山丘,虽筑有乌勒特支堡增
加防御,但如果山丘被敌军所夺,便会发生史实一样的状况。以上的防御弱点大员评议会
都知道,但铲平山丘、修堡筑墙、加派兵员都需要钱,在台湾年年亏损的大环境下(1660~
1661年,台湾亏损高达12万9000荷盾),巴城根本不愿意出这些钱。
原因为何?为何巴城不愿意出这些钱?因为大员的贸易地位被弱化了。在大明对日海禁
下,中国人不可以直接对日贸易,需透过第三地转口,大员就是做为中日转口贸易的存在
。在早期,VOC与郑芝龙合作,可以比较稳定的向华商购买生丝然后卖到日本去。但明清
战争起,中国丝供应时好时坏,VOC被迫另外寻找生丝来源,最后找到了孟加拉丝。
1651年,孟加拉丝在日本获利是126%,中国丝25%,东京(越南河内)丝72%。1671年在日本
市场的获利更高达192%。1661年,VOC在日本的营利是90万荷盾,而孟加拉国丝占了对日
贸易的4/5(1654~1672年),大员是否能转口中国丝已经不重要了。
除了孟加拉丝让台湾商业地位被弱化以外,更重要的是来台湾经商不便。大员水道受潮汐
影响,时浅时深,大船难入,水文混乱,稍有不慎,便容易触礁。而且水道易淤,短短30
年,北水道就淤积到无法行走大船,鹿耳门水道更是在道光3年(1832年)消失于一场山洪
中。上图就是1661年与现今台南市地理比对图,浅蓝色是过去的台江内湖,深蓝色是现在
的海岸。由此可知台江、七鲲鯓如今都已经消失,与台湾连在一起。
大型船只能停在北南泊口,运货要靠舢舨或小船才能进港,台风来时甚至要跑去澎湖避难
,并不算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贸易基地。VOC毕竟是一间公司,公司的首要目标就是获利,
在利润挂帅的心态下,要公司持续花大钱投资一个年年亏损的地点是不被高层接受的,忽
略大员是可以被理解的。
此外,在大家的刻板印像中欧州殖民者一头红发,手持火枪,驾者巨舰前来东亚,一阵
摧枯拉朽,当地政权纷纷不敌,拱手让出特权,殖民者获得暴利。这可能是在十九世纪时
的状况,但在十七世纪早期,东亚海域的欧州人不跟既存势力一起合作,根本赚不到钱,
还有被灭的可能。
进来亚州海域的欧洲人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强大,其实在他们有能力开始在亚洲大陆“干
涉内政”之前,基本上都是很辛苦的。荷兰人花了15年才击败麻六甲苏丹国,肢解成众多
小苏丹国,使自己终于能在巴达维亚站稳脚跟。平定东印度群岛则花了一个世纪,而亚齐
,巴厘岛,龙目岛和婆罗洲则是花费更久的时间。巴厘岛大概是在1849,婆罗州的兰芳共
和国是在1884,龙目岛则是在1894年成为荷属东印度一员,亚齐甚至要到1912年才投降。
面对小苏丹国与土著,荷兰人就要如此费力,更别说是亚洲大陆那些那些装备、训练都有
一定的水准,跟数量远超过他们的军队了。所以面对当地强权:例如 暹罗国、印度莫卧
儿帝国、波斯沙阿(Safavid) ,荷兰人仍是不敢妄动,避免发生冲突。
在商业方面,当地商人挂了欧洲旗帜自行运作,欧洲人还是只能拿到少量的税,利润一点
也无,更别提其它欧洲人管不到的地方,如中国与日本。像荷兰人在中国叩关多次,希望
如葡人一样有个永久驻地可以进行贸易,但不管来硬(军事上)来软(通商请求)皆是失败。
且德川幕府对长崎的通商口说关就关,主管必需年年更换,东印度公司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算海战得到局部胜利,面对当地政权相对于近乎无限的人力物力,欧州殖民者在陆战上
也无法保有其战果,母国根本远水救不了近火。就像德川幕府的海军实力弱小,但朱印船
还是能在海上通行,荷兰人根本不敢去抢,因为只要一抢,幕府就对荷兰商馆进行陆上报
复(切断补给或派兵攻打) ,省钱又有效。
交易的许可须仰赖当地君主的默许,在财力上,欧洲商人常常必须仰赖当地资金(EX:印
度商人的黄金),而且还面临当地商人的挑战。在大明海禁时,VOC在成本上就已经高于走
私的华商,面对华商在日本倾销中国生丝,根本竞争不过,而这些华商又以郑家为首。据
日本岩生成一博士的研究,1642到1662年间来到长琦的中国船,大部份都来自郑家,以
1650年来说,来长琦的70艘商船,郑家的船只就有59艘之多,占了84%,这也是为何荷兰
人视郑芝龙为最大竞争对手的原因。更别说1685年满清开放与日贸易后,华商更可以合法
的往来以1685年为例,到达日本的中国船达85艘,比VOC每年的2~30艘商船多出了3~4倍。
欧洲人很快察觉,融入所谓的港脚贸易(country trade),也就是亚州区的内部贸易
才能真的赚到钱。西、葡、荷如此,稍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是要靠港脚贸易维持公司运
作,这种贸易比亚洲-欧洲的贸易有利可图多了,当然,亚洲区早就有既存的贸易网络,
欧洲人只是加入,也没办法主导,毕竟,当地商人早以存在,他们对当地的市场运作有着
更全面的了解。
欧洲商人绝大多数并不会本地话,必定要依赖当地人,如果没有人充当向导、翻译,
贸易跟本无从谈起。例如一个荷兰商人从荷兰出发前往中国,途中会经过麻六甲,那他就
需要带位元通马来文的南印度人翻译。之后再带一位通中文方言(闽或粤)的马来人或南洋
的华人,如此重重翻译之后,才能经商。在十九世纪欧洲人在军事、经济、技术、国力等
全面超越之前,要无视于当地,任意为之,那是不可能的。
攻台战争虽然激烈,郑成功对待荷兰俘虏某种程度上也称的上残忍,郑成功与马信事后还
强娶荷兰女为妾,最初被俘的荷兰人除了某些高级职员外也几乎全部死亡(到底是因缺乏
营养生病而死还是被郑军虐待杀害已不得而知)。但郑成功处理战败的荷兰人是宽大的,
体现了某种程度的“商业理性“。农业和游牧社会出现的屠城和大规模杀戮,从根本上讲
源于强烈的生存空间意识,它使人们的冲突带上“有你无我”的性质。商业社会的基础是
合作,当双方构成互相依赖的贸易关系后,虽有冲突,但彻底毁灭对方并非明智之举,而
意味着自己断了的一条生路,这或许是“商业理性”的特点。郑成功的宽大与其像某些学
者所说的是“宽大为怀、仁慈有加”的传统道德行为,不如说是按“商业理性”行事,荷
兰人毕竟是他最大的交易伙伴之一。一直到后明郑时期,台湾还有持续跟麻六甲进行生意
,甚至进口修理船只所需要的木头与零件。
郑军舰队在17世纪是一个国家级海军的存在。如果以郑成功攻镇江为顶点,郑克塽投降为
最低点,其两个时期,郑军的总吨位分别是9.2万吨(注4)与6.8万吨(注5)。若与大约同时
期的西方海权相较,其英、荷两强权战列舰总吨位在1655年分别约为9.0万吨、6.4万吨,
在1665年则分别为10.2万吨、8.1万吨(注6),郑军皆可入世界前三甲。明郑仅控制东南一
隅水域,却依靠其海权力量,与清廷相持了23年之久,而李自成、张献忠、李定国、吴三
桂、耿精忠等势力皆在很短的时间内被消灭。在此期间,明郑利用其海权力量,不断的投
射兵力到大陆进行骚扰,清廷无可奈何,对明郑的忧虑不是没有道里的。最后清廷被迫实
施海禁,并大规模营造水师,启用降将施琅,经过海上会战,控制了台湾海峡的制海权,
才迫使郑氏集团投降,由此可知海权力量的优势存在。
九.附录
1. 荷兰东印度公司简介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兰文为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为VOC。前身为荷
兰七省各自成立的贸易公司,基于竞争需要,于1602年3月20日合并,其总部设在阿姆斯
特丹。在阿姆斯特丹、热兰、鹿特丹、德尔夫特、荷恩、恩克豪森各有其办公室,是全世
界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会由国会指定的17人负责,被称为17绅士(Heren XVII),
他们是VOC最高的权力决策机构。
1621年,VOC在巴达维亚设立东亚商馆总部,作为东印度地区发号司令的中枢。经由国会
许可,除了可以独揽一切东印度贸易的特权以外,它也被特许可代表荷兰在东印度实行主
权国家的权力(缔约、宣战、媾和、抽税、统治)。在17世纪,VOC有雇员10万、士兵1万、
商船数千艘、军舰41艘,是当时最富有的公司。而派驻在台湾的最高负责人被称为台湾长
官,总揽商务、行政事务。大员评议会为最高决议机构,主席为台湾长官,他们开会共同
决议事项并交由台湾长官执行。
1.VOC的造船工业与其船舰种类
在15世纪的欧洲,于船型设计上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发展出全帆缆船 (full-rigged
ship)。全全帆缆船设置三根桅杆,首桅、主桅与尾桅。首桅与主桅挂载横帆,尾桅则挂
载斜挂大三角帆。
横帆是一种简单而古老的帆具,将帆系在横桁上,再以其中心悬于桅杆,形状为长方形。
此外,虽然横桁可绕桅杆大幅度转动,却仍只有相同的一面受风。三角帆是后来出现的纵
帆之雏形,在桅顶斜悬挂一根长桁,上端远高过桅顶,下端接近甲板,如此可使系于其上
的帆二面受风。
此种设计最大的优点是速度与灵活兼固;横帆易于制造且受风面积大,而斜挂大三角帆则
有助于适应风向,不必如从前一般,必须等待最合适的微风出现才能航行,增加了船只的
灵活度。船帆面积的扩大,意味着船体尺寸可随之增加,速度的提升与装载容量的增加,
使得当时船舰的航程与性能急遽上升。
当全帆缆船由伊比利半岛传至低地国后,荷兰人还在船首斜桅加上一张斜桅帆。在1570年
到1630年间,荷兰造船业的发展进入了最高期。1630年后,设计大型海船的步调相对停滞
,但船只设计已经标准化且广为运用,这些设计并使用到18世纪。对降低营运成本与推广
航运有很大的帮助。
荷兰在17世纪有海上马车夫之称,拥有各式商船1万6000多艘,商船总吨位在58万吨左右
,比英法加起来还多,各国商船总吨位见下表。
单位:吨
1570年 1670年
荷兰 232000 568000
英国 110000 104000
法国 51000 260000
意、葡、西 80000 80000
而VOC旗下有六大商会,各有自己的造船厂,其船只产量如下表
相对于18世纪而言,17世纪的船型与规格是混乱的,并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以VOC为例
,初期并没有对船只制定一个规范,虽然在1609年规定尺寸与船只吨位的关系,但规则缺
乏一致,纪录所以也不可靠。例如1637,140呎的船只应该有200荷吨(1荷吨=2公吨),但
到了1667年,140呎的船只降为140荷吨。甚至连度量衡都没有统一;不同的荷兰呎同时被
使用,直到1697年,17人董事会才规定,长是从下甲板由船首到船尾的长度,宽是沿下甲
板船量船衍的宽度,高是龙骨到下甲板的底侧,然后长度使用阿姆斯特丹呎,统一计算尺
寸的公式是重要的,因为这样才能推算出船的吨位数与运载量。
在船型方面,也是没有一个标准。旗下六大商会生产各具特色的船只,有时造船匠也经常
根据经验,或甚至因一时兴起而改变设计,毕竟,当时的造船是不倚靠任何设计图的,设
计图全在船匠的脑子里。VOC在亚洲使用的主要船型有亚哈特船、东印度船、笛型船。
亚哈特船
亚哈特是Jaghd的音译,在荷兰文献里被称为快艇。在荷兰人的习惯里,称后桅仅有纵帆
或全是纵帆的尖头方尾三桅帆船叫Jaghd。Jaghd为了省钱,省去了艏艉楼,其特点就是速
度快且造价便宜。
亚哈特也是游艇yacht的词源,荷兰人也称单桅三角帆渔船/近岸快艇叫亚哈特,所以单看
单字,是无法分辨是指哪种,半月号与五月花号就是典型的三桅亚哈特船。
东印度船
也被称为归国大船(retour-schepen, return ship)或pinas,但
retour-schepen 并不特指一种船型,而是就其用途而言;它主要用途为载运货物往返于
荷兰与东印度地区,通常体型较大,也较为坚固,而亚哈特船则服务于东印度地区的区域
水域,并不返回荷兰。
东印度船排水量为2000吨。1697年,VOC规定东印度船长度为130、145与160阿姆斯特单呎
。其武装可以搭载40门以上的火炮,其火药与火炮总重可达100公吨。
笛型船
笛型船(Fluit)是一种发源于荷兰的特殊船型,其特征就是西洋梨型船底、球型船
尾。从底部到下甲板,与一般船只无异,但再往上,则发现它宽度急速收缩,上甲板极窄
,宽度只有100呎到140呎之间,是个口小(上甲板)但胖肚的船,船长与船幅比为4:1,显
得十分狭长。
笛型船是由荷兰商人Pieter Janz. Liorne于1595年所设计,传说此种设计是为了降低营
运成本;因为当时欧洲各国的入港关税是以上甲板面积来计算,所以其西洋梨型的船体可
以搭载大量的货物且关税又少。且Fluit只需少数人就可以操纵,人力只要英国船的
1/2~1/3,在营运上更为经济。Fluit因优异的运载能力,被欧洲各国大量的使用,是东印
度公司在亚洲最常见的船,在它之后,商船与战船才分开。
欧洲船以华丽著称,船体装饰雕工精美。举例来说装饰用的材料占总成本的0.5%,但支付
刻工的薪资就达到总成本的2.5%。船头的喙首多半都是是一只金毛的红色狮子,但不像英
国的狮子一样有皇冠。船侧的腰板绘以灰蓝色或绿色,而围栏常雕为海豚或蛇的形状,且
海豚也常被用来装饰窗户。其甲板上的锚榄柱也有怪兽或金狮头来装饰。
不同于英国船尾的曲型,其荷兰的船尾是垂直于水面上。船尾第一层甲板与第二层甲板之
间,有雕以Hermes装饰,第二层甲板做以波浪状,被称为曲板,曲板上有窗户,根据船只
大小,约三到六个。而船尾的上部是第三层甲板,盾型徽章被置于此,船名也被刻在上头
,有时还会画上花朵围或布幔图型绕做为装潢。以下图为例,船尾上金色的盾牌上有三个
X,那是阿姆斯特丹的盾型徽章。而VOC(荷兰东印度公司)标志上有个A,表示该船属于阿
姆斯特丹商会。
在色彩上,荷兰人喜欢使用自然色用于装饰的配色上。如果雕像是狮子、盾型徽章就使用
金色,如果是海豚,就漆上蓝灰色,如果是人型雕像,就使用原木色。
注释
注1 杨英《从征实录》。“藩惊乏粮,又恐北风无期,随于三十晚传令开驾。时风暴未息
,风雨阴雾,管中军船蔡翼并陈广等跪禀:‘暂候风雨开驾’。藩谕曰:‘冰坚可渡,天
意有在,天意若付我平定台湾,今晚开驾后,自然风恬浪静矣。不然,官兵岂堪坐困断岛
受饿也?’是晚一更后,传令开驾,风雨少间,然波浪未息,惊险殊甚。迨至三更后,则
云收雨散,天气明朗,顺风驾驶。”
注2 鹿耳门被认为是台湾门户,郑成功降荷、施琅登台、朱一贵事变清水师来援、蔡牵之
乱,都由此出入,但道光3年洪流瘀塞水道,变成废港。其位置在台南市显宫里,妈祖庙
遗址附近。
注3 郑军攻台的兵力、部署、损失,郑方文献无任何资料或描述,一切资料皆来自荷人文
献与满文老档。《清初郑成功家族满文档案译编》《李率泰题为报郑成功率众进军台湾情
形事本》中提到,郑成功首程为13镇12600余人,农历5月初5则遣其它各镇将士与家眷从
金厦至台,约有1万人,与荷兰人所得情报大至无误。
据荷人文献与满文老档所称派去台湾的2万多人中,郑军损失约一半(战、病、饿死、逃跑
)。
注4
江日升《台湾外记》云1658年4月,赐姓欲北伐,集舟师于厦门,其舰队估计有:148(大
熕船50 + 大战船30 + 鸟船20 + 大型舰估计48) × 540(吨) + 68(赶缯20 +中型舰估计
48) × 160(吨) + 44(20 +小型舰估计24) × 44(吨)
= 92,736(吨)
注5
http://cimon.pixnet.net/blog/post/3434070
注8
我们要把海上强权分为海洋大国与海军大国两种,前者是指依靠海洋得以生存,后者是依
靠海军来提升国家实力,在海洋中没有实际的利益。前者以英荷、明郑政权为代表,后者
是以俄罗斯、一战德国为代表。当然这个只是一种理论,大部份的国家介于这两个概念之
间。在此强调的是,如果在海洋中没有实际的利益,海军容易沦为”昂贵的玩具”,所以
满清拆去大舰的决定是可以理解的。
注9
例如在1514年下水的大亨利号排水量约有1000吨,搭载700人,有43门大大炮与141门轻炮
。在亨利八世死时的1574年,英国海军共有53艘船,其中12艘超过400吨以上,总吨位约
为1万吨。
注10
这边所谓的洋船,不是指洋人的船,而是指能横越海洋进行远洋贸易的大型商船,此等商
船可往来日本、中国、麻六甲;而当代人对洋人的船则称为夷船。
注11
该和约是1630年2月13日台湾长官朴特曼与郑一官于厦门所迁订的自由贸易协
约Accoort Tusjchen den Gouverneur Putmans ende den Madorijn Iquan,
getroffen,13,Feb, 2630
注12
巴达维亚认为丢掉台湾,揆一要负最大的责任。因为揆一轻易的让罗岷西亚城落入敌手,
失去它在防御上的效用,且揆一也没有处理热城上防御的弱点,EX:铲平乌堡座落的那个
山丘。
乌考并提供证词指责热城评议会庸碌无能、武备不修许多。大炮炮架损坏且生锈不能发射
,榴弹保存不良因潮湿无法爆炸。且2月时还运走火药8000磅与许多炮弹回巴达维亚,在
粮食储存上守军竟只有数日储备。
再者没有即时烧毁藏在大员市镇的稻谷20万袋,全被敌军所获。此20万袋稻谷在热城日记
中没有记载,我也认为没此20万袋稻谷。如果有此批粮食,我相信郑军不会到六月就缺粮
缺的利害。因为之前在赤崁所得的3~4000袋稻谷就够郑军半月之食,20万袋稻谷够郑军食
用100日。
注13
当时荷兰人并不直接向原住民村社的交易活动课税,而是交给承包商经营。拥有征税权的
商人,即可独占村社内一切交易,惟每年须缴纳一定税额(贌金)给荷兰人,其余的收益才
归商人自己所有。此经营权是每年由承包商们竞标所取得,一直延用到清朝。以1655年为
例,凤山8社平均每人负担的贌金是0.14里尔,而1682年,平均每人负担的贌金是1.71石(
明郑时期改征米粮),折算金额约为1.71里尔,负担比以前更重。要注意的是,相比原住
民的负担变重,中国人的负担反而是较为减轻的,应该说,两者负担的差距是变近了。
注14
1650年,维堡、史诺克为首的行政派,和揆一、倪但理(Daniel Gravius)为首的教会派
,因牧师是否可以核发税单发生争执。倪但理认为牧师核发税单是当地惯例,但维堡认为
此乃藐视长官的权威。双方各有人支持,不停地写信到巴达维亚控诉对方,最后巴达维亚
当局裁决倪但理无罪,不过也取消了牧师的政治权力,才平息争执,维堡也从此和揆一结
怨。
参考文献
书籍
江树生 译《巴达维亚城日记》Vol3、Vol4
江树生 译《热兰遮城日记》Vol1、Vol2、Vol3
菲力浦‧梅《梅氏日记》
甘为霖《荷兰统治下的台湾》
赫伯特《东印度旅行短记》
卢嘉兴《鹿耳门地理演变考》
程绍删 译《荷兰人在福尔摩莎》
揆一《被遗误的台湾》
杨英《从征实录》
江日升《台湾外记》
计六奇《明季南略》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
陈良弼《水师辑要》
黄典权《郑成功史事研究》
台南市文献委员会《郑成功复台登陆地点考证获定论》
陈国栋《台湾的山海经验》
郑维中《制作福尔摩沙-追寻西洋古书中的台湾身影》
安德鲁‧兰伯特《风帆时代的海上战争》
《清初郑成功家族满文档案译编》
Pike_and_Shot_Tactics_1590-1660
论文
陈希育《中国帆船与海外贸易》
曹永和《从荷兰文谈郑成功之研究》
张筱玲《荷兰与西班牙台湾史研究-以文献的中文翻译问题为例》
林文涨《回首鹿耳门:纪念郑成功复台333周年》
吴聪敏《荷兰统治时期台湾的转口贸易》
韩家宝《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中国人在大员一带的经济关系(1625~1640)》
李嘉祥《荷郑势力在台湾消长之研究》
刘勇 《荷兰对华贸易》
台湾近岸产业发展研讨会 《台湾各时期海洋文化资产回顾与活化探讨》
张村彬《十七世纪末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何不再派船到中国来?》
高祥雯《荷据时期大员的空间变迁》
潘建志 《囚禁于朝鲜的南蛮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商船Sperwer号之船难 (1653) 》
吴聪敏《贌社制度演变及其影响,1644-1737年》
陈政宏《从世界船舶发展史解构郑和迷思兼论台南市复原古船制作从郑和宝船到郑成功船
的转折》
倪乐雄《从海权和社会转型的角度看郑氏水师──兼对中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再思
考》
包乐史《中国梦靥-一次彻退,两次战败》
许二斌《军事变革与社会转型_西方学者对军事革命问题的研究》
网站
鹿耳门天后宫《台湾之门-鹿耳门》
台江国家公园网站
走读台湾
远足文化公司《台湾的城门与炮台-热兰遮城篇》
EVE《古城风采,决战王城》
http://aribeth.pixnet.net/blog/post/21789197
Cimon《逸佚居》
http://cimon.pixnet.net/blog/post/16702672
http://www.kentishknock.com/a-d-wars2.shtml
http://anglo-dutch-wars.blogspot.com/2010/10/friesland-ship-graaf-hendrik.html
刘晋奇 (2011). "国姓爷驱逐荷兰人的那段历史(八)." from
http://researcher.nsc.gov.tw/ct.asp?mp=2536&xItem=76478&ctNode=568.
无限台南 (2009). "1661年台江、七鲲身沙洲与现今台南市地理比对图."
http://unlimitedtainan.blogspot.com/2009/01/1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