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敌人形成良好战列线、拥有训练优秀的水手时,将舰队分开以各支分舰队展开攻击看上
去会没那么有效,因为它导致了力量分散,冒着被敌军各个击破的风险,然而,并未采用
某种更为复杂战法的主要原因是组织和执行具备相当复杂性和技巧的作战时会遭遇困难,
特别还要考虑到当时英军条件有限的信号系统;一旦战舰的帆索遭到损坏,一旦任何领头
战舰失灵,无法带领舰队,整个攻击就可能陷入混乱。但正如埃尔丁的约翰.克拉克在他
的《海军战术论文》中富有说服力地指出”与使用线性战术展开交战本身相比,对敌军的
前卫进行斜向攻击往往无法令人满意“。英军舰队司令们似乎偏爱此类线性战术,因为混
战无论如何都不是对敌军发扬火力的最佳方法;战列线要求每艘船要维持一个稳定的速度
,多半降半帆以保持航速在5节以下,以保证队伍的秩序,所以某艘战舰要想随意机动也
不容易,它这么做时就会冒者搅乱己方战列线推进的风险。
最不可能产生任何实质结果的交战形式是双方舰队沿着相反航向擦身而过,就像1666年的
四日海战中发生的那样。这种战斗似乎时常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出现,但到十八世纪末期
,至少在皇家海军中这一交战形式已经名声扫地。更有前途的作战计画是让较强的舰队利
用其多余战舰骚扰较弱舰队的前后部分,扫射敌军船首或船尾,甚至在可能状况下同时轰
击二者。这会涉及到绕过敌军前后部分,进入其不参与战列交战一侧,使其处于双重火力
打击下,迫使其展开两舷同时炮击。在此类状况下,负责两面夹击的战舰需要小心翼翼,
以免在炮击夹在他们之间的敌舰时误中己方战舰。
一个更为复杂的攻击形式,是集中舰队主力进攻敌人的部分战线,并且让敌军战线其余部
分事实上不参与交战。通过这种方式,攻方可能会希望对数量较少的敌方战舰取得压倒性
的火力优势,然后在敌方其它战舰来援之前取得决定性的战果;在这种情况下,集结到敌
军后方似乎可以取得最好的战果。然而,战果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攻方在何种程度上能
够进入足够靠近的距离-既能发挥其优越的火力投射量,又能不互相干扰。
更为复杂的战法是打破敌人战列线的机动;从理论上讲,这种攻击方式存在许多可能的变
化形式。它可以在上风或下风方位展开,由舰队全部或一部分执行,其突破地点也可以是
敌军战列线上的任何一点。然后在通过敌军战列线时分别用左右舷扫射敌舰的船头和船尾
,随后投入到混战当中。当然显而易见的是,如果一部分攻方舰队穿越敌军战列线,那么
双方都很容易被分隔成两部分,换而言之,切割对方阵型的舰队本身也要冒被切割的风险
。然而,假设切割一方具有优越的战斗效能和高昂的士气,并在随后的混乱当中保持战术
凝聚力或展开“混战”,它就会得到相当的好处。同样还可以作出假设,切割方可以迫使
敌方战列线中被分割的战舰脱离战列线,这样即便只有一条战舰在切割机动中切断敌军战
列线,那么就连处于后面的友战都可以安全通过敌军战列线。这些雄心勃勃的战法需要高
度的协同、战斗效能和士气,至少在第二次英荷战争时期的英军还办不到。
尽管舰队司令时常下令不要过早开火,或者说应当收到信号才开火,但战斗往往会在距离
高达1000码的地方开始并持续进行下去。当攻方舰队的一条战舰锁具损坏,船舷摇摆,开
火或多或少出于自卫时,就有可能出现这种状况。这反过来又可能让其它战舰也着手射击
——否则它们就有互相遮挡火力范围的风险——从而妨碍其余攻方战舰进入距离敌舰更近
的位置。这种状况突出表明了射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当一支舰队试图阻止另一支舰队执
行战术机动,或是试图保障自己的机动自由时,也会发生远距离炮击。“近距离”是个富
有弹性的术语,似乎可以指四分之一英里以下的任何距离。英法两军使用的“步枪射程”
和“手枪射程”术语也不精确。步枪射程大约意味着陆战队员可以用步枪向敌舰开火的距
离,但是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入很大。这一距离可能会达到150码乃至更多,尽管滑
膛枪在超出80码的距离上就被认为不精准了。手枪射程可能意味着决斗距离,也就是说50
码或25码或者更少。总体上看来,大多数战斗中的射击距离可能略大于迄今为止人们所认
为的距离。我们知道某些军队(例如荷兰海军)在卷入混战就更青睐展开登船战,认为这是
他们擅长而英军畏惧的作战形式。
在真实的“混战”当中,由于并无特别秩序的战舰都聚拢在一起交战,一切都取决于高效
的炮术和操舰术,以及英国人所谓的“相互支持”。就炮术层面而言,这意味着让所有火
炮甲板都保持稳定火力,在必要情况下甚至可以在战舰两舷同时射击。随著作战行动的持
续,火炮被敌军炮击到失去战斗力,炮手或死或伤。当过热的火炮后坐力过强,导致弄断
了特别用于作战的两条驻退索(它们也可能会被敌军炮击割断),就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
亡。陆战队员和船员会在船艏楼、船艉楼、甲板以及顶桅上使用步枪交火。部署在战舰水
线上部建筑上的回旋炮和后来的卡隆炮装填著霰弹,可以用于清扫敌军的甲板,消灭准备
发起攻击的登船部队。只有当两艘战舰卡在一起时,才有可能出现登船状况,如果其中任
一战舰起火,那么这样的状况对双方都是十分危险的。相互炮击有时可能会持续好几个小
时,直到其中一艘战舰上的炮手们伤亡过大,导致其射速降低,最终无力继续抵抗为止。
18~19世纪的“混战”操舰术意味着攻方用侧舷对准敌舰船首或船尾展开扫射,这样除了
可以极大的发扬己方火力之外,也让自己船只只曝露在敌人最少的火砲之下(风帆战舰船
头船尾的火砲数量最少) ,这跟16~17世纪的混战是不同的,16~17世纪的混战最终目的还
是为了登舷。
战列舰很少仅仅因为炮火就在战斗中沉没,但战舰起火之后,要是火灾蔓延到火药库,就
有可能导致它被炸毁。在船体水线下方遭到敌军射击和恶劣天气的综合影响下,严重损坏
的战舰最终可能会沉没。设计不良的战舰可能仅仅因为本舰火炮射击就面临垮成碎片的威
胁。
战斗训令这个被许多作家滥用的术语一开始是很原始的;早期的训令一开始并没有区分航
行条令或战斗条令,内容也驳杂,里面可能包含奖赏、舰队停泊的顺序,行政管理等各种
内容。一般来说,条令的有效期很短,其生命周期存活于下一套新训令出现前,等到下一
次战役打响前,司令官可能会重新制定他认为合理的新训令,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1660
年。等到王政复辟以后,《战斗训令》变成不是一部单独的著作,而是《女王陛下(后改
为国王陛下)舰队的航行与战斗条令》中的一个章节,渐渐的航行条令和战斗条令内容被
固定下来,对舰队在航行和战斗中的所有行为都作了尽可能详细的规定,包括:抛锚、起
锚、航行和锚泊时应该发出何种信号,如何用灯光区分不同旗帜,雾天如何航行,资深舰
长和新任舰长的船舶在航行时的优先级如何区分,如何召集军官;关于技工、领航员、
双桅小帆船、沿海供应船和单桅帆船的条例,关于火攻船的条例以及如何鼓励火攻船作战
的条例。
虽然航行训令最初是十分原始的,但它们提供了我们手头唯一的在敌军并未出现状况下控
制舰队的信号资料。航行训令逐渐开始包括更多的细节,并最终提供一整支舰队的巡航编
队完整阵型,还有从一个战斗伫列机动为另一个战斗伫列的方法。从这些训令中,我们能
够了解到大舰队如何搜索敌军舰队,准备根据现有多种方法展开成战列线。到了1653年,
航行训令与战斗训令成为两个独立章节但又能相互对应的一整套文件。到17世纪末航行和
战斗训令更加详细;但在实际战斗中,这个年头的训令和作战信号较1665年约克公爵詹姆
斯或鲁珀特亲王的主张并无多少进步。
光只有训令手册是不够的;海军战术通常情况下是对当代相关军事领域里盛行战术教条的
表达。培训军官,让军官依照其作战的训练手册和训令手册中执行官方战术教条。然而,
我们从其它领域的经验中可知,一个系统的实际运转状况是不能仅仅参照官方手册的。它
们所描绘的状况是永远不完整的,诠释战术教条需要专业实践,除此之外,它还始终需要
有一种哲学,一种情感,一种传统,一种成见或信仰,也就是“军队文化与习惯”;以此
既激励使用系统的使用者,又支配他们对教条的解读。从广义上讲,一个强大的军队其官
方思想和战斗实践之间的关系最为接近,一个失败的军队其官方训与实际就容易脱节。一
支处于衰落之中的海军是极有可能不断颁布或重新颁布战斗训令和信号。
一位舰队司令随身携带着训令,训令中包含着他进行指挥的条目,明确说明了他计画追求
的战略目的(尽管时常用词过于细致),在一定程度上还包括实现目标的手段。必须说服
和安抚亲王、大臣、舰队司令和盟国的将领,必须哄骗中立国港口的总督,与此同时,还
有至关重要的经常性需求是用巡航舰保护贸易,为运输船提供护卫。决定是否交战,如果
交战的话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都不是仅仅留意风况并观察敌军运动就总能简单定下来的
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