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社会契约看死刑

楼主: 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   2015-06-14 00:36:35
我只点出你误解之处就好。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之铭言:
: ※ 引述《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之铭言:
: : 所谓的“社会契约”与“自然状态”并不是历史事实,
: : 而是种思想推理上的命题,
: : 这一点其实洛克还卢梭早就有澄清过。
: : (出自哪里我忘了,不是《政府论次讲》就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 : 现代版的社会契约论最有名的要属罗尔斯的正义论,
: : 他的“无知之幕”的概念试图指出一个绝对理性的主体,
: : 在完全抽离社会背景脉络后(或者说在添入主体个性前),
: : 会如何替即将揭幕的共同体订下一套绝对正义的规范理念。
: : 对于理性人的定义,我们纵使不采最狭义的利己概念,
: : 如果我们承认人性中的自我牺牲是种美德,自杀不具可非难性,
: : 亦即生命并非绝对或神圣的,那么在揭开无知之幕后,
: : 死刑具正当性仍然可能是成立的,反之亦然。
: : 简言之,
: : 社会契约式的伦理学论述并不当然会与死刑相扞格,
: : 两者在逻辑上并无正或负的相关性。
: : 从而,
: : 拿汉摩拉比法典真实存在的应报刑与社会契约论相互验证,
: : 不管说发生应报刑的历史时代是种“自然状态”或“社会契约成立前”,
: : 都是谬误。
: 会,社会契约论会和死刑相违背,但问题不会出在自然状态,
: 而是出在社会契约论最基本的默认。
: 社会契约论的基础是什么?
: 每个人平等,以签约的方式组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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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克与霍布斯在谈"state"这词时是启蒙时代的意涵,
跟现代的意涵是不太一样的(虽然我们中文还是翻“政府论”),
直接理解成“政府”有问题。
那时候的state比较是相对于野蛮的文明状态的共同体(community)概念。
2.社会契约论固然是因为洛克、霍布斯和卢梭而有名,
但社会契约论早就已经发展到比启蒙时代还要精致的程度,
我已讲过,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也是种社会契约论。
: 至于什么是平等? 怎样的状态是平等?
: 左派和右派吵翻天的问题
: 人民有无权利推翻政府?
: 保守派和基进派讨论的问题
: 而在每个人平等的出发点,接着就会讨论到每个人至少就有一条不被外力干涉的底线
: 这底线是什么? 又是左派右派吵翻天的问题,
: 但最起码绝大多数的个人的欲望和基本需求被包含在内的
: 再来是前面提到政府是以人民授权签约而产生
: 人民授权的,当然可以随时收回和终止,
: 而且为了处理滥权问题又设计了什么三权分立制度
: 以及其他人民参与和牵制政府的作法等等...
: 到了当代更有直接民主,质疑代议士存在也是有滥权问题,所以有审议式民主的东西出现
: 那这个和死刑的关系在哪里呢?
......我看你其他哲学领域的PO文(主要是知识论吧?)算有些水准,
但跨到伦理学、法学与政治学,前面这段觉得整个崩坏掉......
平等是一个大议题,左派右派是一个大议题,
代议政治是一个大议题,死刑是另一个大议题,
有关系,却也没那么紧密,
参在一起就变成是在秀术语的泛论......
: 不可能签约签自己是奴隶吧? 奴隶不具有人的地位,和人不是平等的。
: 签了条约把自己变成奴隶这会有逻辑上的问题
: 变成奴隶后就不再是人了,那么之前有无签约资格?
: 若没有签约资格,理当连奴隶条约都不能签吧?
: 假如有签约资格,那怎么会有人把自己签为奴隶条约?
: 同理,死刑也是类似
: 假设违反条约因而被判死刑,那么是否就代表他不具有身为人的资格?
: 是否也会像签奴隶条约是一样的荒谬?
签约→奴隶→死刑,这也跳太快了,
我看不懂你是怎么串在一起的,
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其实一个简化的状况去比对思考:
你觉得得被害者同意的加工自杀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吗?
如果不是,
授权国家在某些状况下可以把自己杀死这回事就无所谓逻辑上有问题,
在无知之幕下,
去个性化的主体们都同意当主体间的不特定某人在揭开无知之幕后,
成为陷入某种特定生命处境的特定主体时,
共同体可以抹除这个主体的生命,
就更没有逻辑荒谬的问题。
如果是,我也不知道说什么。
嗯,只能说你的伦理学还停留在启蒙时代甚至中世纪。
毕竟对自杀的人来说,荒谬的不是自己,
而是觉得他荒谬的这个世界中的他者。
最后,
我尊重你想为废除死刑辩护的激动心情,
但死刑的正当性是否违反社会契约论,
在伦理学面上可以有更精致的分析与讨论。
今天社会契约论就算不能否定死刑的正当性,
不代表死刑就是正当的,你可以再想想是否有其他论据。
你仍要坚持社会契约论可以用来反对死刑也可以,
但你前述有关社会契约论的论述真的让人感觉还停留在比18世纪更早的年代......
当然,
如果你要讲的是从启蒙时代的社约论看当代的死刑,
或许说得通?
但其实启蒙时代几个大家的社约论上承基督教的神人之约,
可能比你所理解的还要精微......
而且,
就算你自信你深得洛克、霍布斯还卢梭的精髓,
但原封不动地拿早被政治学与法学当作纯系托古之用的骨董理论来主张,
干嘛呢?我们在这里是在讨论现实议题,不是为积点在写学位论文......
作者: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5-06-14 04:16:00
关于"平等"那么地方,不只是我的想法,当代的政治哲书也这么写<<保守主义>>罗杰。史库顿 这本关于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那章自由主义是追求每个人被平等对待的权利然后左派追求的平等是指实质意义的平等右派自由主义的平等是指追求被平等对待的平等然后代议政治是社会契约论实践上不得不的作法当有更平等的做法出现那就可以消解了我可能没有说得很好<<保守主义>>罗杰。史库顿 这本写到"自由主义是追求每个人被平等对待的权利"=========================================然后,我那篇完全没有引书单,而且也不是论文书写方式我还是稍微提一下左派右派好了马克思批判的资本主义其实就是自由主义的生产方式然后从理论来源和发展来看,资本主义也是由自由主义发展而来若是以资本主义当作中轴线来看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是被分在右派社会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以及共产主义是被分类在左派当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差别最主要是在民主的坚持以及资本主义的态度社会主义是认为修正就好,共产主义是认为要推翻然后再提到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差别保守主义是吸收自由主义的论点但是把他当手段目的是为了维系传统权威当然这也是社会主义势力造成的结果,逼得保守主义不得不像自由主义靠拢这里都扯远了,假如以平等来谈,可能只有保守主义不会在范围内,但是保守主义吸收了自由主义的论点后走的和自由主义靠近,我是把他们当作内部差异就是了拿形式平等以及实质平等来谈左派右派以及更细致的平等的讨论,这是可行的而且回到社约论,最基本的出发点,无论讨论多细致整个理论基础和最根本的点不就是每个人平等以签约方式组成政府吗?只要谈论平等签约的问题有无和死刑违背就好了然后死刑和自杀是完全不同两回事死刑是取消他人生命权国家取消他人生命权这点就好比签约然后取消自己生命权一样会和奴隶矛盾然后回到自杀,自杀又是不同的问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6-14 08:34:00
我觉得这篇没有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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