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三十九](ttoy) Re: 状况确认

楼主: iisroking (蓝山山)   2015-09-28 21:59:07
※ [本文转录自 iisroking 信箱]
作者: iisroking (蓝山山)
标题: Re: 状况确认
时间: Sun Sep 27 01:04:17 2015
※ 引述《ttoy (万年小强)》之铭言:
: ※ 引述《iisroking (蓝山山)》之铭言:
: : 谢谢
: : 我很确定有些问题ttoy板主尚未回答我
: : 当然如果是我疏失,也请指正
: : 这边做点整理,麻烦ttoy板主针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
: : 这些都是不需要跟另外两位板主讨论的问题
: : 1.我寄给JS的最后一封信的最后段有提到
: : 希望在达成共识有结果以前先暂时不公告,等确定后再一并公告
: : 然而ttoy板主却自行公告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 : 是JS板主未行转告之义务吗?
: : 因为据JS板主表示公告部分是ttoy板主负责的
: : 所以相关问题理应要转告
: : 2.ttoy板主自行公告是事实,没有尽到对检举人(我)身份保密的义务
: : 这也是事实,我与ttoy板主的信件讨论中,并未要求公开我身份
: : 因此认定这是ttoy板主的个人疏失问题,请问以上有没有异议?
: : 3.之后我提议板主替我做些事当作补偿
: : 我并表示若事成我便不会再针对ttoy板主的个人疏失另行追究责任
: : 我亦已在之后补充说明了我的诉求,麻烦ttoy板主先以你个人的意愿做出选择
: : 确实回答接受与否
: : 特别提醒一下,虽然我的诉求有关其他板主,详细确实是须要与另两位板主商讨
: : 但这边我要问的是ttoy板主的个人意愿与选择
: : 我才方便决定要怎么做后续处理
: 1.不是js和你谈好他才来找我的吗?
没有喔,我们没达成共识
他也没有针对此事作出相关的回复
可能忘了吧
: 2.因为是你要求公开解释,我才点名你的。
你的理由我明白了
但这两者理应还是要分开算
总之这答复视为有异议,我会尽可能根据各种管道追究你的责任
: 3.板主不是你的宠物,该做的该给说明的我都处理了
: 不管如何仍改不了你违规的事实
: 今天判决只是少附上3-9
: 如果你希望,我可以再次发文改判
: 这时因为多一条违规事项
: 将会增加你受罚天数
: 要如何选择你自己决定吧
根据未修改的板规3-9的描述来看
不同类别的文章偷渡才算
统计文之中偷渡相关联为了当作确实有打足数量的练技统计文
应该还是只能以数量不足为由作处置
这也是板规的疏失之一,其实其他还有很多类似的
: 最后
: 还有问题的话请直接到组务那边申请裁判吧
: 之后将不再针对你的来信做任何回应
意思是我对ttoy板主的任何信件不论主题跟内容,都不予回信是吗
我以为只有恶意不合理的检举才会不予回应
我应该不在此范畴才是
那假如日后有其他相关的PAD板务我只能寄信给另两人
或是根据板务的板规,寄给ttoy板主后满72小时还是多少我忘了
再去申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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