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三十七](ttoy) Re: 状况确认

楼主: iisroking (蓝山山)   2015-09-28 21:57:37
※ [本文转录自 iisroking 信箱]
作者: iisroking (蓝山山)
标题: Re: 状况确认
时间: Sat Sep 26 11:59:03 2015
※ 引述《ttoy (万年小强)》之铭言:
: ※ 引述《iisroking (蓝山山)》之铭言:
: : 了解了
: : 这部分是属于板主们要讨论的
: : 那么
: : 近两封信中对于ttoy板主有提出些疑问
: : (主要是询问有无异议这方面)
: : 这应该是板主可以自行先答复的部分,因为公告相关不是另两位版主负责的
: : 针对板主个人的询问方面,可以先答复吗
: 感谢您最近诸多来信,至此板主已对整起事件做出完整回应,
: 之后若有问题,我想翻阅过往信件即可得知答案,
: 最后祝您有美好的一天
谢谢
我很确定有些问题ttoy板主尚未回答我
当然如果是我疏失,也请指正
这边做点整理,麻烦ttoy板主针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
这些都是不需要跟另外两位板主讨论的问题
1.我寄给JS的最后一封信的最后段有提到
希望在达成共识有结果以前先暂时不公告,等确定后再一并公告
然而ttoy板主却自行公告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是JS板主未行转告之义务吗?
因为据JS板主表示公告部分是ttoy板主负责的
所以相关问题理应要转告
2.ttoy板主自行公告是事实,没有尽到对检举人(我)身份保密的义务
这也是事实,我与ttoy板主的信件讨论中,并未要求公开我身份
因此认定这是ttoy板主的个人疏失问题,请问以上有没有异议?
3.之后我提议板主替我做些事当作补偿
我并表示若事成我便不会再针对ttoy板主的个人疏失另行追究责任
我亦已在之后补充说明了我的诉求,麻烦ttoy板主先以你个人的意愿做出选择
确实回答接受与否
特别提醒一下,虽然我的诉求有关其他板主,详细确实是须要与另两位板主商讨
但这边我要问的是ttoy板主的个人意愿与选择
我才方便决定要怎么做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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