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做二休二的技术员,目前同仁大部份已经都是40岁以上,随便都超过1X年以上的年资
,身体体力实在不能承受突然、不定时就要改变生活作息的工作时间。
之前就常动不动就要求以夜班有人离职、人力不平衡必须支援夜班,就是说我们必须配合
调度,入职就说过了等等的话让我们只能乖乖接受。
最近让人受不了的是把主要人力外籍员工由做4休2变更为做2休2,想当然人力一定会短缺
,然后又来了,要支援夜班,只片面下命令,无限期,每位同仁都须轮2个月,一句话公
司政策,没有办法,这样不定时,不经由我们同意,真的没有违法吗?
有想过询问人资,但怕被砲,想先来这里被骂,第一次发问,请高抬贵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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