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预计10/20离职,因特休还有18天,想要10/1到离职日把特休请掉,用不完的再卖掉换
钱(这样我还可以领到一些10月的薪水跟绩效,而不是只有特休换钱)可是主管(A)说主
管的上司(B)要我们九月帮忙支援其他单位,A已经有先跟B说我十月要离职(可能先预告
B我要离职的事情,有可能不用去支援吧)但没有说是哪一天,A说因为我的人头还归在部
门,如果让我请特休会显得很尴尬,因为今天A跟B说我要离职,可是十月却是让我用特休
,而不能支援其他单位,A说这样不如我做到九月底结束就好,才不会尴尬、观感不佳,
但不论有没有使用特休,进公司上班的时间都是九月底,只是使用特休我是10/20再回来
办离职手续,但使用特休不是我的权益吗?可以因为这样的原因而不让我请特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