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询问一下我上份工作因计画缩编导致无法继续工作
所以领了资遣费跟非自愿离职
最后一个工作天是12/31
通知要资遣的时候
我有找到工作并无缝接轨在1/1报到
很不才的做了几天觉得无法适应
是否能拿上一份非自愿离职的证明去申请失业补助?
因为查不到相关函释
上来跟各位人资先进与有经验的先进们讨教
再麻烦了
应该是可以的,即使申请后找到工作,14天内觉得不适合要快点离职,再回去找就服,所以建议您直接去就服办看看比较准确
之前询问的经验,14天包含假日。 然后 会接到就服的关切电话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3-01-04 21:31:00可,14天内
作者:
DKnex (DK)
2023-01-04 22:08:00你直接拿非自愿离职证明去就业服务中心问最快
可以去申请,两年内有请求权。不过不用特别提你无缝的那份工作就好。
作者:
Aicha (æ¯æ¡‘çš„æ²³æµ)
2023-01-05 07:05:00认真回,会看投保记录,正常公司都是上班第一天投保,当投保天数超过14天,单次失业津贴就会失效,变成就业三个月的提早就业奖励。前提是已经申请失业补助核可才行。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3-01-05 16:43:00楼上A大正确想要用前一次的,需先去做申请,14天内不适合时,才可接续
作者:
q4609369 (Bravo)
2023-01-06 17:11:00如果新工作已有劳健保就不行
作者: gash15374185 (PIGXMAN) 2023-01-15 12:13:00
一通电话打给劳工局问就能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