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想请问排班制遇国定假日补休问题:
若是每周固定休假日为周五周六,周日至周四为上班日,由于9月适逢中秋连假(9/10周六
为中秋节),但公司以周一至周五班别及周日到周四班别休假日需一样(9月为10天)(过
去未曾因此原因导致连假未放)而无补假,导致9月无连假,请问是否符合劳基法呢?谢谢
各位协助解答。
实际状况比较:
1. 周一至周五班别,固定休六日,且9/10(六)中秋节于9/9(五)补假,9月共休假9天,含
一个三天连假。
2. 周日至周四班别,固定休五六,但9/10(六)中秋节并未安排补假,9月休假共9天,无三
天
连假,9/11(日)需出勤。
备注:非变形工时,每天工作时数八小时,每周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