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报
国昌带美珠算数学 证实周工时72小时不违法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15)日请劳动部长林美珠进行专案报告并备质询,时代力量党主席、立委黄国昌为对比台湾与欧盟的劳动环境差异,带着劳动部长林美珠,依照目前的《劳动基准法》规定,计算正常工作时间、每日最高加班工时、休息日最高加班工时后,证实在台湾的法律环境下,每周最高工作时间竟可允许到72小时,并不违法。
劳动部长林美珠今日在立法院环卫委员会整日备质询,诸多立委连番登记发言,黄国昌洽好登记在下午场次第一场质询,一上台即问及林美珠,是否同意行政院政委林万亿日前所言,这次修法符合欧盟精神,是“迎头赶上国际潮流”的说法。林美珠则回复,弹性安全确实是国际潮流的驱势,政府确实是希望能够朝着弹性安全这样的国际潮流前进。
黄国昌说,既然劳动部引用欧盟的规定,那也应该注意,欧盟的规定周工时是1周48小时,是指包含加班时间在内的周工时,请劳动部试算,在台湾的《劳基法》规定中,加上加班时间,允许的最高工时为多少?
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林美珠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应,说还要再算一下,无法明确回复包含加班时间可能会到达多少。
随后黄国昌便带着林美珠一条一条算,首先是每7天1天的例假日,(在目前仍未放宽的前提下)是一定不能上班;每天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之后,最多加班4小时,到12小时。黄国昌问林美珠,12乘以5是多少?林美珠说,12乘5……答案是60小时;黄国昌接着问,在一例一休的制度下,休息日可不可以上班?林美珠回复可以,且最多可以上12个小时。黄国昌最后问,所以每周最高加班工时是多少?林美珠说,这样加起来是72小时。
黄国昌说,欧盟的规范是每周含加班时数,最高工时48小时,台湾含加班工时,每周最高可以加班加到72小时,竟说是“迎头赶上国际潮流”,请问这应怎么解释?黄国昌说,请劳动部回去做功课,研究全球有哪一个国家可以允许每周合法工时到72小时。林美珠表示,本周五会将此资料与其它资料一并提供给出来。
黄国昌随后询问,按照目前要推动的《劳基法》修法,未来的工时不会增加?林美珠坚定表示,此修法不会造成总工时增加;而对于本次修法是否会让工资增加?林美珠说,不敢做出这样的预估,但是期待修法后让劳资关系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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