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特休历年制转换实年制

楼主: kentyeh (kent)   2017-01-06 09:45:01
最近看到很多人因为历年制与实年制的问题,也有人私信问我,所以写下我自已的看法。
首先列出新旧制给假的规则
旧制
(0)到职后1年未满者:0日。
(1)1年以上3年未满者:7日。
(2)3年以上5年未满者:10日。
(3)5年以上10年未满者:14日。
(4)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给1日,加至30日为止。
新制
(1)六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三日。
(2)一年以上二年未满者,七日。
(3)二年以上三年未满者,十日。
(4)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每年十四日。
(5)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每年十五日。
(6)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日,加至三十日为止。
http://i.imgur.com/L2eYPq6.png
从上面那张图来看(以2010/7/26到职日为例)
历年制整个核心思想,就是除了第一年外,都是延迟给假的概念。
依上面的例子来看2010/7/26到职,按平均在职在2011给假3天,
2011整年度放的就是A栏的那3天,然后美其名"优于劳基法",
然后2012/1/1因为已满1年才再给7天假(B+C)←但这7天原本在2011/7/26就该给的(A+B)。
→所以原本的4天(B栏)该在2011/7/26给的假被递延到2012/1/1才给你。
若是你在未满1年的情况下离职,拍谢!把假按比例扣回来,
但若你在给假日起,未在1年内把特休给休完,拍谢!那是你自家的事。←这是不公平的
地方
若是你在7/26~12/31间离职,
在历年制公司,其实你可以再多请N(N>=7)天特休,因为照劳基法,7/26你本来就多了法定
的N(N>=7)天假,
例如你预定2011/8/1日离职,因为要离职的关系,你载该年度公司给的3天假已休完,
但其实你应该在2011/8/8离职才对,因为2011/7/26日起,你又多了法定的7天假,
但你可能会忽略或公司跟本就不让你请(当然也不会换钱给你)←这是资工局不会主动告诉
你的权利
另一个争议点,依本例在2016/7/26照劳基法已给假14天,但是按新法在2017年后应给假
15天,
公司可能会说新法实施前已完成给假,所以2017起不会让你再多放1天。
那我问一个问题:
若是新人在2016/7/1到职,按旧制第0条(这条是我加上去了,但精神是对的),
在到职时就已给假0天,所以公司在2017不该给假,
但如果公司按新法在2017年给了这新人3天假,没理由不按新法多补给新法差异的的1天假

→但这时若公司跟本不想给假,请人资到资工局的特休试算,
它会告诉你"最近一年度之特休日数有15天"←这应该是现阶段大部分人应该争取的
所以历年制转实年制的公司(今年会很多,因为满半年就给3天假的关系),
只要按上表去分配(反正1个年度占两栏),然后拿给人资看,就不会被复杂的转换让人资给
忽悠了。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0:22:00
请问图表最右边的红色的1天是怎么来的?
楼主: kentyeh (kent)   2017-01-06 10:37:00
上面有说,去资工局试算得到的结果,新制5年以上比旧制多1D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0:40:00
如果跟着员工年资跑,这名员工在2017/7/26转换成年资制
作者: gt6158 (gt)   2017-01-06 10:40:00
看图推天数最后一年不是11+1(L) / 3(M)吗?
楼主: kentyeh (kent)   2017-01-06 10:47:00
2017+1D的那一天是2016满6天因转换新制多出来的1天无误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0:47:00
每年都晚给员工N-3天的假(N=员工年资依劳基法可拿的假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0:48:00
有N天可在满年资时请,却有N-3天到隔年1/1才能请我问的1天是指您图表中2017/7/26~2018/1/1的那个1天不好意思,似乎是我们公司的问题,我们公司的A区块
作者: chister ( )   2017-01-06 10:50:00
帮QQ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0:50:00
给的方式是用0.5天x前一年进公司的月数
楼主: kentyeh (kent)   2017-01-06 10:50:00
morning520说的对L是12天,是我弄错了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0:51:00
例如图表中的案例,2010/7/26~12/31到公司为5个月又数天,所以在A区块可以请0.5*5=2.5天 其他余数发代金喔喔!好像是这样 只是我们公司天数会和这案例差几天更正:差0.5天 但基本算法还是差不多不过很多公司的历年制都是提早给,您举的这个例子是我之前询问您的晚给的例子,如果有些公司是提早给的历年制可能要注意一下不要混淆如果"有些版友的"公司谢谢您的解答 请问一下不是都要转换成年资制了2017/7/26开始 为何不能请满7年的15天?http://tinyurl.com/hgg2jmb"若Joan的公司施行的是历年制,这类公司通常会在第1年到职时,即会依据畸零月数比例,先给予特休假。"这似乎是一般提早给的历年制我碰到的情形和图表中的举例是延后给的历年制我还是觉得您改成2017/7/26~12/31 3天 有问题这样根本没转换成年资制 还是历年制应该是2017/7/26~2018/7/26 15天
作者: gt6158 (gt)   2017-01-06 11:30:00
楼上图片上面的天数一直历年,下面英文才是实年,2017/7/26~2018/7/26你要15天=(M+N)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1:35:00
了解 谢谢
作者: gt6158 (gt)   2017-01-06 11:36:00
M=1,N=14 or M=5,N=10 只要M+N=15就行了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2:53:00
不过基本上2017/7/26一到 员工就应该有放15天的权利转换后应该就没有拆开计算的问题了吧也就是员工想要在2017/7/26~12/31放完15天 基本上OK不过当然他就要等到2018/7/26后才可以再请特休
作者: silence1109 (silence)   2017-01-06 13:06:00
2011/7/26拿到的3天,应该是给2010/7/26~2010/12/31这段期间的吧?按错,等等补推回来推然后2012/1/1拿到的7天是A+B,我以为应该是这样耶?上面打错,2012/1/1拿到的七天,是2011/1/1~2011/12/31
作者: morning520 (樱)   2017-01-06 14:17:00
楼上 因为照法律规定会拿到天数的时点是2011/7/262011/7/26就应该可以休7天 只是这范例的公司把4天延后到2012/1/1才可以请 等于有4天晚给员工也就是你在一开始到职越接近年尾,以后公司每年晚给你的天数会随着劳基法可给天数逐年增加,也跟着增加每次晚给的天数分别为 B D F H J L
楼主: kentyeh (kent)   2017-01-06 16:12:00
S大,其实这个例子,图上方是按历年制是2011/1给3天,2012/1给7天…,2015/1给10天,2016/1给10天,下方是实年制2011/7/26给A+B(=7),…,2014/7/26给G+H(=10),把假拆开成两部分,只是为了让那些公司从历年制转成实年制方便对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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