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如果我是主管,面试时不会询问,但如果得知,会影响录取结果。
在两个其他条件几乎相同,一个有孕一个无的情况,我不会选
有孕者。你说这是歧视,我只能说这是现实,就算我想选有孕者,
老板也不会同意。
如果我是A的同事,会看跟相处共事的状况。如果没什么交集来往,
我会对这件事小有抱怨,进而影响我对A的看法。
如果我是A本人,我会主动告知,因为我觉得这是会影响到公司、
部门工作安排、其他人的事。
原PO说的情况,完全是合法,就只是观感问题而已。
你要说歧视怀孕者吗?那以下状况呢
一个怀孕九个月的求职者,不管你是老板、主管、同事,
你是如何看待?我想多数人应该是:[妳应该生完再来上工吧]
撇除她工作危不危险的问题。你应该有[她是来骗产假的吗]的念头吧
不要说怀孕五个月跟九个月有差,推文中不是有人说
2-3年怀孕跟到职不久怀孕的成本差异吗
举另一情况(非怀孕者),一个新人到职三天,要请假20天出国玩,
你做何感想?
如果你诚心的跟他说:[出国好好享受],那我真的真的很佩服你。
如果你有:[过太爽喔]、[不会出国玩完再来报到吗?],
对不起,你对人有歧视,他放弃全勤奖金,请了不支薪的事假
出国玩,完全合法阿。
别说出国玩跟怀孕不同,出国玩是个人私事,怀孕也是个人私事。
推文中有人说是到职不久请长假的问题,只是原PO讲的是孕妇而已。
而且就只是观感问题,如果连我举的例子,都有事前告知,公司也都接受,
那就没有什么好说嘴的。
有人讨论到职久不久,同样也是告知的问题,已确定的事情,
能尽早说就是对人的尊重。
不然你的下属在今天下班时,突然说明后天要请假出去玩,
民宿、租车都早已安排好,你难道不会有一丝丝的不快?
以上是小弟一点看法,请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