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案工人不得有前科 高市议员批高铁歧视更生人
〔记者王荣祥/高雄报导〕
台湾高铁在招标采购合约里,限制包商员工“不得有前科记录”﹗﹖高市议员陈丽娜
指高铁如此规定是歧视更生人、违法违宪,要求取消此限制,否则将向监察院检举。
中华更生人艺术所推广协会理事刘嘉国更直言,高铁这样的规定不只是歧视,简直是
排斥。
高市劳工局说明,目前就业服务法第5条就业歧视规定中,并没有列入对更生人身分
限制;因事涉中央法令规定,劳工局将向劳动部反映这问题,以保障更生人就业权益。
高市议员陈丽娜接获陈情,今偕同中华更生人艺术所推广协会理事刘嘉国,对高铁限
制更生人的招标条件提出质疑。
陈丽娜说,高铁是台湾百大企业之一,在2015~2016台湾高铁企业责任报告书第88~
89页里规定“创造价值关怀社会、及包容性的员工任用”,但高铁5月份的22个外标劳务
案,却都对更生人有不合理的劳动歧视约定,根本是说一套做一套。
她举例,高铁标案(契(合)约编号:M2-17-010),合约中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乙方担保乙方检查及维修保养人员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经合法雇用、无罪刑纪录或不良前
科、且为品德良好之人员,如甲方认有必要,在开始执行服务前,乙方应先将其服务人员
学经历及背景等资料造册,送交甲方审核无异议后,始得任用。”
陈丽娜强调,就业服务法第5条也明订,不可以有就业上差别待遇,并希望落实就业
平等;高铁至今仍然有就业歧视,对于人民工作权生存权竟然如此的敷衍,实在令人叹息
。
刘嘉国则表示,更生人最需要的是出狱后社会接纳,多一点工作机会;高铁这些劳务
标案中极多是没有接触人群的工作,却完全禁止更生人或其他可能是过失造成微罪的受刑
人无法在高铁工作,这与刑法劝人为善,让大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背道而驰。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90746
(自由时报 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