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dami (odami)》之铭言:
: 翻了一下铁路运送规则
: 见解不同来讨论看看.
: 第12条
: 铁路机构应于车票以文字、电磁或光学等方式记载票种、起讫区间、有效期间、
: 列车或车厢种类、票价、票号及发售日期;指定车次之车票,并应记载列车车次、
: 开车时间、到站时间及座位资讯。
: 铁路机构因特殊运输目的开立之车票,无法依前项规定记载者,
: 由铁路机构另定记载事项,报请交通部核定后实施。
: 所以电子票证算特殊运输目的的吗? 可是不符合车票的定义,
算车票
: 条文中的另订记载事项是以多卡通电子票证乘车营运规定为主喔?
: 可是电子票证乘车营运规定没说悠游卡是车票,只有票价计算方式.
名称都提示你是电子票了
还要凹营运规定没说是车票
有事吗..........
: 第13条
: 旅客应持用车票并依车票记载事项乘车。但旅客由未提供售票服务之车站乘
: 车或经铁路机构同意乘车者,不在此限。
: 前项但书情形,依铁路机构规定须补票者,旅客应于上车后向列车查票人员补票。
: 电子票证上面没有车票该有的的记载事项所以要怎么算?
: 无票乘车?? 还是算铁路机构同意乘车但是无车票?
: 不过有说依照规定要补票喔
我拿悠游卡有没有过闸门?有?
闸门有没有挡我?
没有
这样子不算同意?那设闸门干嘛?
碰到悠游卡都逼逼逼逼逼表示是无票乘车就好啦
用悠游卡依规定须补票?
请列示台铁多卡通电子票证乘车营运规定中何处要求现金补票
: 第18条
: 旅客未经铁路机构同意,无票或持用失效车票乘车者,应补收票价或票价差额,
: 无正当理由者,并得加收已乘区间票价或票价差额之百分之五十。
: 无法认定起程站者,按列车始发站计收;列车、车厢种类不明者,
: 按最高等级之列车或车厢种类计收票价。
: 前项所称持用失效车票,系指旅客越站、未依车票记载之列车或车厢种类、
: 持用不符身分车票或逾有效期间之车票乘车。
: 铁路机构得规定车票经查验后旅客于站、车之合理停留时限,
: 旅客逾其时限而无正当理由者,铁路机构得按最高等级之列车或车厢种类
: 补收合理乘车区间之票价。
: 前项旅客于站、车之合理停留时间及逾时补收票价之计算方式,
: 铁路机构应纳入旅客运送契约规定。
: 电子票证没定义说是车票那就是用无票来看的话...
: 被查票的区间要求补自强号票价似乎是依法有据?
: 因为电子票证上面没有记载车次,列车车厢种类,乘车区间,还有持有人身分.
: 但是至少有进站的纪录.
: 不过刚好进站没刷到或是发生错误没注意到,
: 拿不出进站证明,看起来就得补起始站的票价了...
台铁多卡通电子票证乘车营运规定:
四、 适用车种
持用电子票证票卡于本局电子票证适用范围内乘车,除观光列车、团体列车、太鲁阁列
车、普悠玛列车及其他本局指定列车(具专属性及不发售无座票之列车)之外,不限搭乘
车种,如搭乘对号列车不另行划座。
台铁自己的规定,不限搭乘车种
故不适用于"持用不符身分车票或逾有效期间之车票乘车"之规定
: 第6条
: 铁路机构得于运送契约成立时,计收客运票价、货运运费及杂费。
: 但经铁路机构同意延后计收者,不在此限。
: 前项费用,于运送契约成立时尚未确定者,得先按概数计收。
: 电子票证是出站扣款,所以算是同意延后收计,且运送契约算成立的
: 但也没说可以当车票.
: 所以个人的见解是
: 拿悠游卡去搭火车,只是有进站纪录,但是不算是车票.有运送契约在.
: 大概是老了记忆有问题,悠游卡刚上线刷台铁的时候
: 好像就有媒体说这算无票乘车??
再重申一次
台铁的台铁多卡通电子票证乘车营运规定
开宗明义就跟你说他规范的是"电子票"(车票)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