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行政人员和民众有争执可以怎么处理?

楼主: IMTW   2018-05-08 23:11:06
各位好
近日表姊因奖学金问题跟教育部有争执
大致过程如下
因为健康因素 表姊提出一特殊申请希望可以先修读一段时间远距课程
教育部人先拒绝她的申请要求 后来她指出教育部拒绝理由不当并要求回应
教育部人都不太理她
后来有提出诉愿 但是诉愿决定说不受理 要她提出行政诉讼
但行政诉讼要花钱花时间感觉很麻烦 而且她也不谙法律
写了教育部长信箱陈情 承办人员就用依法行政回应 你不服就提起诉讼
写了信给司长 司长也不回应 打电话给司长秘书 秘书说司长很忙
还说不然就叫表姊写信给行政院长信箱
请问教育部的行政人员只要做了决定 就什么都不管了
都不用回应民众的质疑和回答后续问题吗?
都要推给行政院 和一定要提出行政诉讼才能解决吗
可以在这里请各位提供些意见或建议吗
非常感谢您!
两造理由:
受奖生: 因为健康问题暂无法如期出国,申请名校远距课程先在国内修读一段时间。
教育部: 依照契约书规定,申请之就读课程要教育部同意,而依照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
办法,该课程是远距课程没有要在国外停留超过九个月,(国内大学及教育部)将
不采认其学历,故无法同意。
受奖生: 受奖生如果没有要在国内大学或教育部求职,您不采认该学历对我没有影响。
只要确认未来求职对象国内企业或国外机构采认该学历就行了。
如果要您认可必须依照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为何契约书没写,
要提出申请时才突然这样说。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8-05-08 23:20:00
于法没必要回答其他问题 不服就循管道提起救济手段
作者: pk0943 (.)   2018-05-08 23:20:00
就已经给你行政诉讼救济的管道了,不然你要怎样?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18-05-08 23:20:00
他回应时 应该有写依什么法吧?不然也会写理由而且事实上就承办人的权限也无法回答你法律以外的问题我是没看过奖学金契约是怎样 但不符采认办法不就是依法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8 23:26:00
现在不是拦轿喊冤的时代了。对任何行政处分不服请循法定救济管道,不是上书首长就能翻盘的。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18-05-08 23:26:00
了吗?
作者: pk0943 (.)   2018-05-08 23:26:00
你要大家提供意见或建议,就把完整诉愿决定书贴出来吧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18-05-08 23:27:00
如果你的契约是要念教育部认可的学历 那国内不承认该学历 自然就不符规定 只不过你讲得很模糊 我们也只能猜
作者: pk0943 (.)   2018-05-08 23:29:00
如果超过了救济期间,你再提行政诉讼也没用了...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18-05-08 23:29:00
建议把两造的理由都放上来吧 不然很难给你建议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5-08 23:29:00
就告诉你依法行政了,你觉得没依法就让法官教训公务员啊!一直在行政体系里面绕是想得到什么答案?
作者: derek180 (改来又改去)   2018-05-08 23:30:00
前后文讲的不清不楚的,是要怎么给意见,还有不要乱下标题。
作者: anaheim (Ducks)   2018-05-08 23:30:00
需要看诉愿决定书内容才能给你建议啊
作者: pk0943 (.)   2018-05-08 23:31:00
你不贴出来,大家不了解事实理由,两造的攻防,要怎么帮你解答? 问问题这么大牌?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8 23:32:00
以我们单位来说,每天各式陈情没有一百也有五十,每一封收件人都是首长。她若逐案亲自研究,案量比承办人还大,别的事都不必做了。
作者: milerful (弥勒佛)   2018-05-08 23:37:00
不谙法律 但却可以明确指出拒绝的理由不当 嗯直接说结论 教育部的人不会吃饱太闲故意拦你表姐基本上对他们没有什么好处啊 所以绝对是依法行政去做
作者: porkeey (ptt)   2018-05-08 23:41:00
单方面说法,快去提行政诉讼吧
作者: milerful (弥勒佛)   0000-00-00 00:00:00
然后我很疑惑的是你说 "承办人员就用依法行政回应""都不用回应民众的质疑和回答后续问题吗?" 所以教育部的人到底是有回应还是没回应? 你搞得我好乱啊~
作者: thioploca (喵喵狗)   2018-05-08 23:44:00
诉愿都不受理了、行政诉讼去可能也只被法官笑脸
作者: pk0943 (.)   2018-05-08 23:47:00
收到诉愿决定书到现在隔多久时间了?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5-08 23:51:00
会喜欢找高官来压事不愿走行诉?人家也没阻止你救济说教育部不理会质疑?还是现在行程法增添案件救济都要找高官才行?
作者: pk0943 (.)   2018-05-08 23:59:00
真好笑,有时间在这里跟大家嘴砲或是去烦高官,承办人,没时间去提行政诉讼? 就把你的声明法令依据写在状纸上,让法官去判谁对谁错,不是很好吗?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18-05-09 00:01:00
没有不理你呀,不是都跟你说依据xxxx所以不承认了?你觉得不合理请去打行政诉讼,让法官来判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05-09 00:03:00
契约书有说申请知学程要经教育部认可,因为你们自己的因素不能出国,所以不符合当初你们跟教育部的合约内容,我觉得
作者: op511 (我已经等太久了)   2018-05-09 00:05:00
看就知道都挑自己想像的写
作者: star1277 (!!!)   2018-05-09 00:06:00
诉讼也是教育部承办人处理阿,故意违法不同意让每个人去诉讼?承办不就累死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05-09 00:07:00
你们事后要改内容,教育部可以不同意啊,而且也不是没有管
作者: pk0943 (.)   2018-05-09 00:07:00
你把在这里写的东西,写在状纸上,不就好了? 行政诉讼裁判费不贵阿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05-09 00:08:00
道让你们申诉
作者: op511 (我已经等太久了)   2018-05-09 00:09:00
你以为承办人喜欢接诉愿和打行政诉讼 依法行政就是最佳解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8-05-09 00:10:00
不要这样啦 想用协调 用桥的 承办人员遇到真的很为难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0:10:00
所以契约书对修习的学程是到底有没有限制?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8-05-09 00:11:00
依法就是不能准 用协调的就能准? 没道理阿
作者: stevelovkaka (Face Sun, Shadow Behind)   2018-05-09 00:15:00
喜欢他的处理 我们是法治国家 请按正当司法程序
作者: pitfall (我要努力毕业!!)   2018-05-09 00:16:00
应该是要把契约内容放上来,诉愿结果都已经说不是行政处分所以不受理了,应该是要回归到契约上面
作者: celebrindal (冬季提早降临)   2018-05-09 00:17:00
是公费留学的奖学金吗?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8-05-09 00:17:00
用行政契约去找,找到一件105年公费留考的不受理,是那件吗?看起来不太像。
作者: pitfall (我要努力毕业!!)   2018-05-09 00:28:00
如果是公费留学,那没有出国在台湾申请远距感觉就怪怪的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05-09 00:31:00
可以问一下是几年的契约书吗??我查到契约书的内容有“乙方应自行申请符合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证办法之国外优秀大学校院无条件入学许可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0:34:00
应该是是留学奖学金。107年的特别注明远距函授不算,105的没有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05-09 00:41:00
建议还是打诉讼,没有承办人会愿意扛这个责任的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8-05-09 00:44:00
我不知到谁对谁错,但真的很讨厌那种只要承办处理的方式不满意,就要狂搬出一堆人(议员、市长信箱、1999等等....)来施压!为何不直接诉讼?我想可能不是怕麻烦,是自己心里也认为提诉讼应该也不会赢吧!
作者: ttrome (ttrome)   2018-05-09 00:50:00
推楼上,觉得有争议就依正当管道救济啊!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8-05-09 01:03:00
公费留学契约书一般都会有出国才开始支领的条款,另外授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1:04:00
公费的契约比留学奖学金更严格吧。一开头就写了录取者同意前往某国某城市某校留学,然后什么时候以前要启程,特殊情形要教育部同意。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8-05-09 01:04:00
益处分的废止不叫权益受损,基本行政法概念要有再来检讨行政机关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1:07:00
学校部分就写了教育部认可的优秀大学,你们聚焦在优秀,教育部聚焦在认可,根本没有交集只好打行政诉讼请法官来判。对教育部来说也是都准备很久了你们突然说不能去要远距不是吗?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05-09 01:20:00
契约书里有写到签完契约两年内要完成出国手续,是不是卡在没办法两年内启程,如果是这样就算是教育部长来也没用
作者: conan806 (Grease)   2018-05-09 01:22:00
诉讼啦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1:22:00
该争取的就照法定管道争取,想用桥的不是不行,那是台面下的事,也不可能回版上吧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05-09 01:26:00
而且说真的,健康因素不能说是很正当的理由,很多事情就是只能等到下一次
作者: conan806 (Grease)   2018-05-09 01:44:00
写信给司长打电话给司长秘书这种经验我还真的没有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1:47:00
老实说,后续的契约都加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的规定,除非有外部的压力,不太可能教育部内自己决定通融给你们,因为决定的那个人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法院判了就没问题了,因为那是法院决定的。同样是特殊情形,先启程再用第17条第3项特殊情形申请暂停核发公费(学籍不得中断),不知道会不会容易一点。因为它的前条17条第2项就在讲因怀孕生产育婴而请假,也是生理方面的因素那第一条第二项呢?倘乙方因前项但书之事由(即特殊情形),未能于 108 年 9 月 30 日以前办妥出国手续,应于上开日期 1 个月前,检附相关文件送甲方进行审核直接申请延长出国期限
作者: BPM88 (BPM)   2018-05-09 06:41:00
要不要先确认一下国内其他企业要不要采认学历是教育部可以管的吗?
作者: bkool (小鼓手!!)   2018-05-09 06:59:00
嫌诉讼麻烦然后就想绕过程序写信给司长打电话给司长秘书法律不允许的事情你要一个承办怎么放水?zzzzz
作者: pk0943 (.)   2018-05-09 07:07:00
原po这种态度,大家就不要浪费宝贵时间给他建议了
作者: tara75 (tara)   2018-05-09 07:17:00
好险我不是公务员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9 07:21:00
所以,你要政府给钱,让人民去唸台湾政府不承认的学历???你不觉得,这笔经费支出,将会受到很严重的质疑????要是受奖助生认为学历不用在台湾,那....自费不就得了???若明知道上法院一定输到脱裤子,自然不想上法院,很合理..
作者: emily6637 (琦)   2018-05-09 07:25:00
我没记错的话诉愿的标的是行政处分吧,所以教育部回说是因为行政契约不受理诉愿,请直接提行政诉讼,这感觉没错啊......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5-09 07:37:00
无需理会0943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05-09 07:51:00
你可以选择自费 就没这些问题了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8-05-09 08:11:00
只能给嘘 留学奖学金 就是要有留学事实为前提要件留在国内视讯 连出国都没有 跟人家吵什么奖学金 你来乱的还想闹承办单位 版众没有开嘘 真的太善良了这种还有脸来吵 我是承办人也会觉得 刁民来乱的契约没规定? 连"留学"奖学金 这几个字都看不懂 只能开嘘
作者: HorseHawkDog (阿九)   2018-05-09 08:30:00
ㄏㄏ 台湾人的法律素养真的hen棒 xddddddddddd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5-09 08:31:00
讲的义正严词振地有声 看来你自己觉得很站得住脚 既然觉
作者: cashliu (QQ)   2018-05-09 08:31:00
神逻辑,还好意思说自己懂法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5-09 08:33:00
得你100%对 写个行政诉讼状纸有啥难的?本人企管系毕 写第一份答辩书连行诉长啥样都不知道 结果对方也没找律师 自己来开庭 说很麻烦所以要教育部判断 啊行政契约订定后除法律有明文或强制执行事件 才能另作行政处分 没有就照契约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8:41:00
修改后续契约书只是让新报考者更清楚知道申请之学程必须符合采认办法。你们的契约并没有修改,契约内容原本就赋予教育部认可的权力。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8-05-09 08:44:00
打诉讼还是要咨询律师,不是法律依据写上就会赢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8-05-09 08:46:00
打乱你表姐计画的是病,不是教育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9 08:48:00
原PO认知框架有问题,今天给钱的是国家政府自然你要以跟你打契约的政府的框架为依据去问对方有没有变通之道是要因病向学校提出暂时保留,并请政府缓发给奖学金
作者: hamletgress (快乐无价)   2018-05-09 08:49:00
远距我是教育局也不同意,领奖学金还一堆个人事由要例外,心态不可取,想来讨拍没有,去诉讼看法官听不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9 08:50:00
远距离课程你自己可以"自己自费"讲学金目的不外就是要妳念完书,"并且拿到学位"??那妳家人因身体因素暂时无法成行,那当然归责于你家人若日后身体养好,去国外用奖学金把课程补完成,并拿到学历一样还是完成跟政府之间的契约,不是嘛?要记得一件事情,今天你家人用政府奖学金出国念书等同用你我所有人的纳税钱在念书你家人要念远距离这种念建康的,请麻烦自己出钱...
作者: seed6561450 (逍遥吉)   2018-05-09 09:01:00
回文一直截长补短的....怎不把个资遮住直接贴出来...一看就隐藏一堆事实
作者: Outils (outils)   2018-05-09 09:14:00
这个怎样我不知,但许多是要求特权要不成而脑羞无限上纲,认为只要会吵,行政人员就必须为他规避法律解决他任何问题
作者: doudoulon (当天空落泪)   2018-05-09 09:21:00
这样叫做不处理??? 是不合学姐的意思吧???
作者: nbah (Iwan 伊凡)   2018-05-09 09:26:00
领政府补助的奖学金,目标是想唸自己好找国外工作的课程,没
作者: puppy0327 (低调奢华)   2018-05-09 09:27:00
请参考行政诉讼法第8条..此外,行政契约系为双务契约,教育部必须给付金钱,而您家妹也必须负担取得学位的义务
作者: nbah (Iwan 伊凡)   2018-05-09 09:27:00
把奖学金追回就不错了,连依法救济都不会,只想讨拍搏同情.
作者: ncnuboy (无)   2018-05-09 10:12:00
我付你钱去唸一个我不承认的学历,你想会有这样的事情?
作者: lalalab   2018-05-09 10:20:00
刁民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5-09 10:24:00
依法行政臭了吗回答 4 诉愿都不鸟你 你要争取就去打官司行政契约就直接去告你要找司长出来回应 请找立委还比较有可能不合你们的意思=不处理 这哪招
作者: IamHunk (happy~)   2018-05-09 10:28:00
是不是废话不是你说的算...都说不懂法律了 还可以自以为
作者: spector66 (天气预报)   2018-05-09 10:29:00
是觉得契约没写出来的其他法规都不算吗
作者: IamHunk (happy~)   2018-05-09 10:29:00
若不愿意,就在脸书自己取暖。典型站在自己角度想事情。这样的思考模式 妳表姊会常觉得世界对她不公平,大家都针对她。
作者: op511 (我已经等太久了)   2018-05-09 10:33:00
标准X民的态样 行政机关日常 帮承办人拍拍
作者: IamHunk (happy~)   2018-05-09 10:38:00
他不会认同嘘文的。一定要法院认证 不然不会觉得自己有错。建议提行政诉讼。
作者: BenShe (夏晔冬蒨)   2018-05-09 10:46:00
野生台湾鲷ㄇ
作者: checkmarx (marx)   2018-05-09 10:52:00
作者: 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个人)   2018-05-09 11:00:00
不要在那自己解读条文 跟本鬼打墙 给法官去判定
作者: pearlwater (pearl)   2018-05-09 11:16:00
去打行政诉讼啊 在这边讲那么多有用吗
作者: ownwei (wei)   2018-05-09 11:47:00
站的住脚快去诉讼阿不合你意就叫作不处理 有叫你别打诉讼吗 你在怕什么?
作者: orangapple (比佛耶伏特)   2018-05-09 11:56:00
我是觉得你把契约还有跟教育部往来的公文都贴上来好了
作者: dayno (zero)   2018-05-09 11:59:00
正当理由就是依法办理,你不认可就是提行政诉讼没什么好争行政依法准驳你的请求,你不认,人家也告诉你救济方式了不要到时错过救济期间,又对行政机关泼脏水不是你说有不可归责的健康因素,机关就一定要为你开方便门你既然觉得自己情况特殊可以例外办理,就快去说服法官吧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8-05-09 12:08:00
请王牌律师打行政诉讼!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8-05-09 12:31:00
你讲得真理直气壮 大家都在乔 只是你没背景xD
作者: Anneys (对的人~*)   2018-05-09 12:36:00
都教你去诉讼了...哪来不处理?真同情承办
作者: NewIdentity (New Life)   2018-05-09 12:38:00
完整文件隐去个资贴上来吧 说再多都空的
作者: Alphaz (@@)   2018-05-09 13:02:00
员工因病无法再工作 老板要继续付薪水到员工退休?
作者: anaheim (Ducks)   2018-05-09 13:03:00
承办人真的很可怜欸
作者: daniel3658   2018-05-09 13:41:00
若报名国考因健康因素无法去考场 是不是要让你在家考?
作者: pk0943 (.)   2018-05-09 13:55:00
板上有教育部的人,原po请自重。
作者: linjin2 (雕兄)   2018-05-09 13:57:00
反正都是they的错呀
作者: majongson (craig)   2018-05-09 14:02:00
Distance Learning在学历采认上确实不同于实际出国几十年前就是这样,我猜现在规定大同小异
作者: LiYiKang (= =")   2018-05-09 15:12:00
一直连嘘是在嘘啥?
作者: pk0943 (.)   2018-05-09 16:05:00
嘘原po的态度阿,不用正当管道寻求救济。这篇若在八卦板会被嘘更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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