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8 08:37:00第18条 "有什么问题???"决不决定用第五款,用人单位决定,不是嘛???听起来就是要给书记/录事,P03 升迁的第四款就是以前的黑官啊....就像技术人员任用条例不用考试,用学历就可以当公务员的那个年代的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也有类似设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8 08:43:00像是教育人员任用条例21条,职员的部分而且,妳这次是要升迁,长官有权决定要让哪些人参加,好嘛?你要去闹,没意见啊 ,反正是你的事情....说真的,司法特考会用特考在卡各个职缺,有它的道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