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 彰化县政府法制处 职代约雇(法律系毕业)

楼主: smartstar (阿哩阿逗~)   2018-05-08 07:52:12
一、征才机关:彰化县政府(法制处)
二、名额:职代约雇1名(备取2名)
三、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法律学系毕业。具有行政业务经验。
2、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各款情事之ㄧ者。
四、工作项目:1、办理法制相关业务。 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五、工作地址:彰化县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号7楼
六、雇用期间:自实际报至107年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三级考试录取人员
分发报到前1日止。
七、待遇:每月薪资新台币3万4,916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甄选方式:总分100分,评分项目为工作态度(50%)、心态及价值观(50%)
(二)甄选日期及地点:107年5月18日(五)上午9时30分于彰化县政府7楼第三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请于1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时前寄(送)达彰化县政府法制处,
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封面请注明“应征法制科约雇人员”)。
2、报名地点:彰化县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号(法制处法制科吴先生)。
(四)报名方式:亲送、委托或邮寄报名。
(五)报名应携带证件:
1、履历表(含自传,并贴有近期3个月内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脱帽照片1张)。
2、最高学历证件影本。 3、国民身分证影本。 4、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证件请以A4格式制作,一式3份,并依序装订(如需退还资料请于履历上方空白处
注明,并于107年5月21日后另约时间取回,不另行寄还)。 以上证件如有伪造或变造,
于录取后,查明属实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应试应携带证件:国民身分证正本。
(七)录取方式:
1、依分数高低顺序录取正取1名,备取2名。
2、备取人员自榜示之日起,3个月内未获遴用者,即丧失录取资格。录取者接获通知后
未于指定期间内报到者视同放弃。
(八)录取公布:录取人员将于甄选完毕后10日内公告于本府网站,并以电话通知。
(九)联络人及电话:彰化县政府法制科吴先生,电话:(04)7531773。
详细资讯如下述网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C%83%EF%BC%A0%EF%BC%88%EF%BC%A0%EF%BC%86%EF%BC%A0%EF%BC%A0%EF%BC%88%EF%BC%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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