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课题,大概板上没有人思考过,甚至一些军公教,
做到退休都可能不知道为何.
在在下看来,公务员退休金,本质上可是
[买断一个公务员一辈子,到死之前的忠诚安分的代价](包含遗族也是)
撇开在职期间的诸项限制,
举凡言论自由的失去,行政中立的要求,服从义务,保密义务,诚实清廉,
不可损失名誉,兼职禁止,劳动三权丧失,贪污治罪,图利罪,渎职罪,
上级指派任务要销假上班,不得兼营商业,投资股票限制,
甚至还有退休后旋转门条款等等.
这责任与义务可是 很重 的啊
现在,是否有乡民能够理解 为何当初国家订退休价格 订这么高??
(讲的已经够白话了)
要是有乡民不知道上面讲什么,请自行阅读
公务员退休法第21条到第25条
ps.顺道打个比较极端但应该易懂的比喻.....
一个公务员,退休了,被发现在职期间污钱渎职=>退休金没了
(已领取还要追回,退休法24-1)
扁了总统或谁,被褫夺公权=>退休金没了
变成外国人的形状=>退休金没了
(以上均包含遗族)
但是
一个劳工,退休了,被发现在职期间亏空了公司钜额公款=>照样领取劳保给付跟退休金
(雇主还不能求偿,讨回这些劳保给付跟退休金当赔偿)
一个劳工,去杀了雇主老婆,奸了雇主女儿=>牢里 照样爽领劳保老年给付跟退休金
(同上)
至于劳工退休变成外国人的形状,就更不用讲了.......没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