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无力议处不适任教师,就是不适任校长

楼主: bb53211 (平凡人)   2018-07-22 19:50:37
【转录来源】
苹果日报
【文章标题】
无力议处不适任教师,就是不适任校长
【完整内文】
建立时间:2018/07/22 15:12
严吉鸥/时事观察者
南投县水里国中校长陈启浓日前投书,希望新教长积极处理“不适任教师”,指称学校教
评会“师师相护”,老师享有担任教评会委员的权力,能够决定所有老师的聘任,却只有
校长要承担不适任老师的压力,这样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制度,是台湾教育界的“奇蹟”。
陈启浓校长的说法一点也不新鲜,与部分中小学校长抱怨自己“有责无权”如出一辙,不
知情的人还以为校长好难为,不适任教师都是老师“师师相护”造成的。
然而,这种说法不仅不符合教育法制,也与实际情况有相当落差,为了避免以讹传讹、积
非成是,特别澄清如下:
按照陈启浓校长的说法,仿佛中小学校长在学校中是个无足轻重的路人甲一样,事实上,
教评会是从1995年教师法施行后就上路的制度,不是陈启浓当了校长以后才建立的,重点
是,就算有了教评会,校长本是学校首长,校长本来就该有诚意与能力聘请老师担任各处
室主任,也是校务会议、教评会的会议主席,仍是一校之长。
更为关键的是,中小学校长还被赋予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力,根据“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
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的规定,校长不仅对教师考核有覆核权,如果认为考核会“师师相护
”,还有权在注明事实及理由后,变更考核会的考核决定,没想到,给予校长那么大的权
力,却被陈启浓校长说成是要校长承担所有压力,如果连这点责任都不能承担,当初又为
何要去参加校长遴选呢?近年来,许多校长抱怨,找不到愿意担任行政工作的老师、无法
处理不适任教师,仿佛中小学校长是一件可怜又卑微的工作一样,然而,笔者认为这两点
刚好都是检验校长是否适任的指标:一个组不成行政团队的校长,通常是领导能力受到质
疑、又欠缺理性沟通能力的校长,而一个没有能力处理不适任教师,或扛不起责任的校长
,更可以说是不适任校长。
【转录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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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录心得】
1.不适任的成因非常复杂。
2 校长基于相关法令并非权,可能是有裁量权之人、也可能是程序的主导者。
3.甚至现行法律架构下也已订有“教师专业审查委员会”来处理“疑似不适任教师”。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8-07-24 11:06:00
根本骗肖,这么卑微就不会一堆官官相护的抢著当校长了校长基本上就是空降然后领钱乱搞事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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