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一例一休, 左派, 与右派.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12 20:06:52
※ 引述《StarCat76 (灰色星星)》之铭言:
: 劳基法是一体适用全部劳工的基本福利,在守法的前提下
: http://i.imgur.com/yQwOxZKh.jpg
: 目前每位劳工已然享有
:
: 法定工时单周40小时+19国定假日(含七天)+一例假
: 以前约定为周休二日的人,以后也有这七天假,而且依法实质放的到。
: (原PO乙君假设错误)
没有错误. 乙君的周休二日是以挪移七天国定假日达成的.
将之计入周休二日的104天后, 自然不能再计入国定假的部分.
: 没记错的话,国定假日只能跟工作日做交换,
: 强碰非出勤日或例假日还要补休。
非基本待遇的雇主能够调整成本的工具很多.
以三班制的劳工为例(每班八小时), 只需要排7.5 7.5 7.5 7.5 7.5 2.5的班,
就可以在帐面上完全回避掉国定假日, 而实务上完全跟 8 8 8 8 8 0一样.
因为劳基法规定每4小时应有30分钟的休息,
八小时的班本来就会被拆成 4~0.5~3.5, 而休息时间是不用计入工时的.
就算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排7 7 7 7 7 5的班, 中午休息1小时.
只要考核制度运用得当, 是工作7小时或8小时, 对雇主而言差异不大.
反正员工都会完成预定的业务目标, 做不到的就扣奖金.
我很好奇的是, 当贵方要攻击一例一休时, 老板就会变得很无良.
当要为二例制度辩护时, 老板又会变得很有良心.
为什么可以用这种双重标准来建立理论呢??
: 所以重点是,
: 此次的10/5的修法是"所有"的劳工七天国定假日都要被砍掉。
: 换来的是一休(可上班),对部分工时、轮班制、已经实施周休二日
: 的人几乎没有帮助。
: 令人存疑的是,原本隔周休的人,真的会因为这样而周休二日吗?
: (政府根本不敢保证)
1. 假如要对已经实施周休二日的人有所帮助,
那对原本以基本待遇进用员工的雇主来说, 人事成本的涨幅过大.
这会使得这些雇主更容易倾向于解雇员工.
2. 假如待遇包含周休二日,
只表示他并不是最需要帮助的, 最弱势的劳工族群.
凡事总有个优先级.
贵方的主张就跟中产阶级靠北不能领低收入户补助一样,
只是贵方一直没有察觉而已.
: 再次强调,
: 是所有的劳工的七天国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劳工的七天国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劳工的七天国定假日都要砍。
: 什么一休,特休,几乎都是烟雾弹,立委名嘴永远在这上面打转,
: 但是永远不敢面对,为什么不要不修法不砍假,更有甚者传播错误讯息,
: 说部分劳工没有七天国定假日。
: 仔细想想劳基法有可能差别待遇如此之大吗?别人有七天国定假日,
: 你可能没有吗?
: 原PO以纯以风险分析,假设原PO都是对的,难道不修法不改变,
: 不就是风险最低的吗?
: 再者风险分析应再加上可获得利益做比较,在可承受的风险内,
: 争取最大利益,方是对所有劳工最有利的。
: http://i.imgur.com/bJUYAfD.png
某种程度上你是对的. 但以这个理论为基础的话,
你还是会得到应该以领取最低待遇的边际劳工为准的结论.
基本待遇的调升没有超过现有待遇, 实质上就是没有利益.
假设有三个劳工, 他们的产值与待遇分别是:
A君 B君 C君
 产值 150 100 70
 待遇 120 80 60
C君的待遇是60, 且等同于基本待遇.
今天B君为了提高自己的待遇, 设法让基本待遇提高到90.
造成的结果会是:
A君没有影响, 因为他的原本待遇就有120.
B君会得利, 因为他的产值100高于调整过后的基本待遇90, 可以确实领到.
C君会受害, 因为他的产值70低于调整过后的基本待遇90, 他会被解雇.
同时我们可以注意到, 总待遇从原本的260下降到210.
但讽刺的是, 平均待遇会从86.6上升到105-因为C君会被排除在统计范围外.
假如只将基本待遇调高到65, 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
且总待遇从260上升到265, 平均值也从86.6上升到88.3
但就只有C君会得益, A君和B君则会无感.
基本待遇这种东西, 向来就是以待遇最差的劳工为准.
要是无视他们调到大多数人有感, 就是一堆劳工会失业.
作者: mrforget (财去人安乐)   2016-10-12 20:41:00
哈哈,一堆劳工会失业,哈哈,看一看韩国好吗。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2 20:58:00
这跟我认知中的供需法则一样 所以反对方有其他的经济理论可以打破吗?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2 21:15:00
哈哈哈,只看风险,不就不修法不砍假风险最低。其他懒得一回再回了,原地打转罢了。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6-10-12 21:35:00
这种议题的讨论到头来 就是大家依旧坚持自身的论述为真理
作者: jerrywei17 (wei)   2016-10-12 21:42:00
韩国不就一堆非典型雇用 正职很爽其他吃屎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0-12 21:51:00
调高基本工资不代表低于基本工资的工作会消失,只是这类工作会变违法而已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2 22:05:00
变违法是有可能 但大家讨论的前提不都是政府应该强力执法吗?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0-12 23:07:00
有哪一国能强力执法到地下经济消失?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10-12 23:12:00
你好奇的点,在6月时你不是已经跟大家讨论过了,我记得你是在呛双重标准吧!而反方也回你这都是合乎劳基法下的玩法没有所谓的双重标准要再战OK也拿一点新的好吗!前几篇调侃左派的不就很赞不是?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3 12:56:00
有发现照此论点,结果一直在回避不修法不砍假风险才最低的问题吗?最后就是一直被强扣帽子。你们左派坚决要两例,哪有!不修法虽不够好,但可接受。你们左派双重标准,哪有!从头到尾只有在守法的前提下,根本没提到什么有良无良。所以才说剩下的,原地踏步罢了。周休二日制一天是无须出勤之休息日,另一天是例假日,有发现问题吗?怎么可以把国定假日塞到这两天之后就消失了,这种做法,全部的国定假日都可以消失了。而且,可接受最低风险≠最低风险。哈哈,光只是顺着原文逻辑也不行,左派又要摇身一变成为老板们的最爱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10-13 22:29:00
说老板会爱死,实际上资方多次说不砍七天假他们顶不住,而不修法的现在,就是单周40小时+七天假我该听你的还是该听七大工团体呢?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0-14 13:15:00
我的意思不是说要默认政府不能强力执法,而是政府的强力执法也不能完全消灭地下经济。要将这点纳入考量,才不会认为“低于基本工资的工作会消失”、“调高基本工资就能让所有工人都拿到足够的工资”。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6-10-20 10:58:00
不修法老板都受不了好吗 你怎么会觉得不修法风险最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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