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联合报今天这篇社论一出来,看了只觉得非常奇怪,
前几天批张显耀批最凶,恨不得把张显耀往共谍里打得不就是你们吗
怎么今天突然良心发现,开始检讨起政府检调"凭感觉办案"
虽然我知道以立场来判断言论的正确性是不完全正确的,
但这立场转变的也太彻底了一点。
是不是现在看到风向不对,开始准备要站在正确的那一方呢?
from: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905380.shtml
陆委会前副主委张显耀涉泄密案爆发迄今已两周。在调查局展开侦办后,将一开始的疑似
“泄密案”瞬间上纲到“共谍案”,却遭高检署“打脸”拒绝受理;其后,又释出张显耀
疑透过助理泄漏卅份机密的消息,却又遭北检全部无保请回。案情一波三折、高潮迭起,
然而剧情反差之大,搞得社会大众如同坐云霄飞车般晕头转向,愈办真相似乎愈胡涂。
直言之,张显耀案不论是政治处理或司法侦办,不论是可以公诸于世的案情侦办进度或相
关单位的私下放话,都有一些不可跨越的红线或潜规则。一旦逾越这条红线,其结果势必
如今天这般:调查单位一方面将涉案者打成十恶不赦的叛徒,但检方的保留态度,一方面
又留给外界“政治追杀”的想像。
廿年前,轰动一时的尹清枫命案及衍生的军购弊案、军机泄密案,当时第一线侦查单位在
初期也曾出现许多不符刑案侦办程序的情况。例如,军方称决定将尹案移交警方,警方也
展现当仁不让企图心;但却忘了,当时尹案早由宜兰地检署检察官柯士斌指挥侦办,要变
更侦查单位,必须先获检察官同意。
又如,当时传出军方未知会侦办军机泄密案的检察官陈瑞仁,即迳对部分涉及泄密、且已
经陈瑞仁讯问的涉案人展开搜索行动。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是案件侦查阶段的法
定主导者,相关侦查作为怎可不事先知会、并在检察官指挥下进行?所幸,经舆论提醒,
军、警、检最终通力合作,不仅涉案者多到案并被收押,全案也顺利移由高检署侦结起诉
。
同样的,张显耀案既是事涉泄密的刑事案件,相关单位也有一些红线要避免逾越。一旦踩
踏了,不论将来案子办得再漂亮、查获的泄密事证再多,都可能引起社会大众訾议。例如
,张显耀是否涉及属外患罪的“共谍”,以及因此衍生的该由地检署或高检署指挥侦办问
题,让人不解的是,在行政体系尚未完成“报请检方指挥侦办”的基本动作前,为何就有
人抢著对外释出张显耀可能涉及“共谍”、“外患罪”的讯息?
不论检调,相关人员都是办案老手,岂会不知逾越侦查主从关系是刑事案件的侦办大忌?
也因此,调查局以“外患罪”移送,却遭高检署“打枪”,其实并不令人意外。也难怪外
界怀疑:因为有人为了抢功,向高层输诚表态过了头,才“放了不该放的话”。
进一步说,像张显耀案、尹清枫案、军机泄密案之类社会瞩目的大案,不论属第一线办案
的政风、警、调,或居第二线指挥的检方,怎么可能各自为政,而不事先沟通好应该如何
对大众说明,或是该如何对外“放消息”以帮助办案,或避免影响办案?
以张显耀是否透过其部属传真机密文件给“中间人”为例,这是张显耀等涉案轻重的关键
所在;如果检、调有所协调统整,相信绝不致出现这种南辕北辙的发展,使人民如坐“云
霄飞车”般忽起忽落的感觉。
或许因为受到马王政争事件的影响,府院党高层对张显耀案显然采取了截然不同于办案单
位“躁进”的冷处理,将全案静待司法调查。马总统迟至日前才亲自回应此事,盼让检调
“有一个纯净的空间”去厘清案情;这与他在王金平关说案时说出“这不是泄密、什么才
是泄密”的重话,已截然不同。
总统府及国安高层面对案情的低调审慎,是正确的态度。然而,必须提醒的是,当检调以
云霄飞车忽高忽低的方式侦办此案,又如何有助厘清真相?如何有助政府形象?更别忘了
,检察官享有独立办案的空间,但调查局归属行政权节制,对相关放话,府方及国安体系
又怎可能撇得干净?
廿年来,法律对人权的保障大幅增进;但看张显耀案,相关单位的手法却不进反退,恣意
“凭感觉”行事,结果只会愈发重创政府的公信力。如何透过司法行政权的管控与节制,
让国人适度了解张显耀案的进展,并适时澄清流言、驳斥谣言,这是政府高层的当务之急
,也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