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steam0 (besteam)
2024-03-30 22:09:06请问,
前前任屋主:A,积欠10万管理费,其房屋被法拍成功
前任屋主:B,拍定人,投资客,未入住过
现任屋主:C
法拍前,A屋主就已经积欠了10万元的管理费,B是这个房屋的拍定人。B和C透过仲介交易时
,C未被告知有这笔管理费欠款,且完成交屋。
C入住后,管委会说前任主委没去法院申请为债权人,所以没收到这笔欠费。
现任主委向C说,依公寓大厦管理,应由C来负担这笔10万元。
请问法律上,C如何自保?
有什么法条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