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mainT (DomainT)
2024-03-29 13:06:10遇到讼棍
而该讼棍告了我一个“绝对不会成立的罪”
我有把握案子最终绝对可以不起诉
但我猜测,该讼棍收到不起诉书后,会再提告“另一个罪”
而“另一个罪”,我虽然认为我也有把握借此提出资料及主张
使这“另一个罪”也不起诉,但把握性没到“百分之百”
再来就是
光是为了前面所提的“绝对不会成立的罪”,为了做警询笔录
我要花了数千元的交通费及一整天的时间了
(如果后续还要再开侦察庭,那累积交通费要接近一万,然后共花二天时间)
如果又要再应付“另一个罪”,那又要再花数千元交通费及时间成本。
我大概只要再拖三个月,另一个罪就会因为追诉期已过,而无法提告
所以我想请问,如何让目前自己这个案件能再拖三个月?
目前我这个案件处于“正要去做警询笔录”的阶段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