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nnin32 (sennin32)》之铭言:
: 标题: [其他] 行政机关针对诉讼的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 时间: Fri Mar 22 20:51:4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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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经过:
: 说来话长,完整版请见: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809910.A.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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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说就是我好几年前有个帐号卖过一个月电子菸后来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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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修法,那个页面被新北市卫生局拿出来说我贩卖要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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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好几年都没用过那个帐号,我不服,所以搞到现在正在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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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诉讼后,我在2024年3月初发现新北市政府有隐匿公文书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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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把我拿到的相关证据递给法院,并报警提告跟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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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收到新北市政府送来的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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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里面的一些内容,看来他们送答辩状时还没收到我寄去法院的新证据,继续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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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政府的答辩状:
: https://i.imgur.com/CIw5diq.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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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PCHOME调到的文件:
: https://i.imgur.com/Y1LWem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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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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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可以看到答辩状主张112/6/29(2023)尚未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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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从我跟PCHOME调来,就是被新北市卫生局承办隐匿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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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看到那个商品早在5/5早就被下架(黑名单的意思应该是商品下架+卖场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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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这类由公家机关做出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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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答辩状中用隐匿文书的手段,做与手上执掌文书事实不合的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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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可能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的罪嫌呢?
后进不才
写些我不懂原Po的点
其他先进已有提及答辩状不算公文书的部分就不再赘述
我不知道为何原Po不断要攻击这点,
整件行政处分跟6/29毫无关系
菸害防制法(下称本法)§32 第一款 就禁止贩卖类菸品
而修正案之总统令112/2/15 公布;
行政院院令同年3月20表示除特定几条外,其余自3/22施行
又不管是平台下架还是原Po自行下架
据原Po提供的资料
行政调查就是03/22 - 05/05间,
平台上仍有此商品的存在且能公开查询
那自然而然就算是贩卖( 不确定是否直接以民法上要约与否来判断)
故全案争点不应是
商品究竟于5/5还是6/29才下架
也不是有无权限使用该平台及帐号
而应该是究竟03/22以后,本商品是否仍于平台上有要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