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行政机关针对诉讼的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楼主: R2003 (费边)   2024-03-27 00:18:02
※ 引述《sennin32 (sennin32)》之铭言:
: 标题: [其他] 行政机关针对诉讼的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 时间: Fri Mar 22 20:51:41 2024
:
: 事实经过:
: 说来话长,完整版请见: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809910.A.617.html
:
: 简单说就是我好几年前有个帐号卖过一个月电子菸后来没用了
:
: 去年修法,那个页面被新北市卫生局拿出来说我贩卖要裁罚
:
: 但我好几年都没用过那个帐号,我不服,所以搞到现在正在行政诉讼
:
: 开始诉讼后,我在2024年3月初发现新北市政府有隐匿公文书等情事
:
: 就把我拿到的相关证据递给法院,并报警提告跟告发
:
: 今天收到新北市政府送来的答辩状
:
: 看到里面的一些内容,看来他们送答辩状时还没收到我寄去法院的新证据,继续瞎扯
:
: 新北市政府的答辩状:
: https://i.imgur.com/CIw5diq.jpeg
:
: 我跟PCHOME调到的文件:
: https://i.imgur.com/Y1LWemJ.jpg
:
: 问题:
:
: 里面可以看到答辩状主张112/6/29(2023)尚未下架
:
: 但从我跟PCHOME调来,就是被新北市卫生局承办隐匿的公文
:
: 可以看到那个商品早在5/5早就被下架(黑名单的意思应该是商品下架+卖场停权)
:
: 请问这类由公家机关做出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
: 在答辩状中用隐匿文书的手段,做与手上执掌文书事实不合的虚假陈述
:
: 是不是可能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的罪嫌呢?
后进不才
写些我不懂原Po的点
其他先进已有提及答辩状不算公文书的部分就不再赘述
我不知道为何原Po不断要攻击这点,
整件行政处分跟6/29毫无关系
菸害防制法(下称本法)§32 第一款 就禁止贩卖类菸品
而修正案之总统令112/2/15 公布;
行政院院令同年3月20表示除特定几条外,其余自3/22施行
又不管是平台下架还是原Po自行下架
据原Po提供的资料
行政调查就是03/22 - 05/05间,
平台上仍有此商品的存在且能公开查询
那自然而然就算是贩卖( 不确定是否直接以民法上要约与否来判断)
故全案争点不应是
商品究竟于5/5还是6/29才下架
也不是有无权限使用该平台及帐号
而应该是究竟03/22以后,本商品是否仍于平台上有要约行为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13:20:00
谢谢回复 我已经提供相关文件给法院了只是说他们送出处分书时 应该还不知道我已经拿到那些显示我只有在2019年7~8月间成交6笔的文我知道即使是5/5下架也是在修法之后那部分是要说他们手上的文件明明知道下架时间却仗着以为我还不知道就乱写然后无权使用该帐号一些功能 就包括编辑或下架商品...当我7月多找回帐号后 我早就没有编辑任何商品的权限我当时并不知道可能是2023/5/5才取消我的实名认证其实现在也不确定是不是那时取消 毕竟太多年都没用但黑名单我猜应该就是停权 所以可能是那天 不确定我当时如果还想用完整功能 反而我就要提供身分证= =
作者: aryyang (闇蜻蛉)   2024-03-27 13:32:00
看完只认为他只是想寻求网友认同而不是真的想问问题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4-03-27 17:32:00
来取暖的啦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23:38:00
我已经得到答案了 但一堆人把我当年要下架当成义务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我哪有这种预知未来修法的能力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03-27 23:42:00
依交易常理,不卖就会下架商品,而不是放在那里任人下单不出货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23:43:00
这是什么常理?一个月只成交六笔,下架我都觉得浪费时间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03-27 23:43:00
新法施行前有下架就不会罚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23:44:00
大哥,5天才有一笔订单耶,是你你会想屌他= =???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03-27 23:44:00
如果要讲处罚的合法性关键就这个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23:45:00
我放在那边下单的行为 在当年不违法你要我当年知道未来会变违法 所以不卖要下架 有可能?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03-27 23:46:00
"新法施行前有下架就不会罚" 提示、暗示加明示了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23:47:00
我没说你这陈述有错 但这案子就不是这状况请问这样追溯要追溯几年?我需不需要现在去找出即时通、MSN等等服务要求删除本人所有纪录避免未来有可能违法?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03-27 23:48:00
这个没有追溯的问题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23:48:00
这就是追溯啊,请问你现在还在用即时通或MSN?你当年要是在这些地方骂同性恋 未来相关言论变成违法你有本事把当年的纪录都删干净?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03-27 23:50:00
这个没有追溯的问题。我没有打算进一步解释机关答辩状肯定有写啦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7 23:51:00
恩,跟你说一下,机关的答辩状给了两个例子来圆他们贩菸害防制法不以实际有无售出为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简字第502桃园地方法院110年度简字第49第一件的商品是88年开始生产 法条86年订定第二条109还108年发生 法条96年修订他们主张我贩卖行为持续 除了截图根本没提出任何证据未来如果恐同言论也变成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你有本事把过去1.2十年在网络上可能有相关疑虑的言论全都找出来删得干干净净避免受罚吗?你在八卦版喊一句假假 你会预知几年后可能违法?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03-28 00:14:00
上架到下架这整段是贩卖行为继续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8 01:49:00
问题就是我没有提供啊= =一个不用的网拍帐号就跟一间倒闭废弃的店面一样不能说几年前倒掉的店 海报或扛棒与修法后有冲突要罚吧如果没删掉就等于现存的状态 那你的FB IG等过去数年发过的东西就等于你现在的状态?如果其中某些发言未来违法是不是也该替你戴上手铐呢?还是我店倒了 门口还挂著欢迎光临就是持续要约?
作者: aryyang (闇蜻蛉)   2024-03-28 04:16:00
早就说了他根本不是来问问题的,只是来取暖的罢了。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8 07:54:00
能进出不等于有营业 便当店倒了 标价还在等于还有开?网络商店倒了没删的一狗票 看看FB多少粉丝团放在那没用未来他们贩卖的商品变违法 每个都得想办法找出来删?我甚至有个fb专页还在 但控制的FB帐号已经没了耶我连改都不能改 以后那专页卖过的东西修法变违法那请问我得做什么处置才能不违法呢?还是我无力删除就是消极贩卖意图?你用实体店举例 那间店就像一间卖过电子菸 墙面贴满海报里面还有标价 外面有扛棒 倒了但是大门没锁你可以进去在里面喊店员喊老板 但喊三四年都没人回应店里有标价 有人想买 拿着钱等半天就是没人把货拿来因为那间店早就倒了 老板也不会回来了pchome没因为我没出货就停权 就像店倒了房东没收回去用
作者: aryyang (闇蜻蛉)   2024-03-28 08:38:00
如果你自己已经有答案了那还来问干嘛?直接去跟法官讲你的这套自创理论啊!搞不好就真有法官会相信歪理呢。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3-28 09:20:00
谁知道你会不会出货啊 这种抗辩是在浪费时间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4-03-28 09:41:00
一直没下架你要怎么说服法官说你是忘记而不是现在被发现才说只是忘记了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8 10:55:00
我已经知道我问的问题的答案 没纠结那件事了啊= =然后我说我太久没用忘记 同时有附上一些证据呀我给了PCHOME回复的成交纪录 那个帐号后台的金流对话、这几年交易全部被取消的截图从2019八月中之后到2023年修法 数十甚至上百订单都没出货被系统自动取消 你说这是现在那个刊登被找出来我才扯说忘记= =???我都忘记到两三年不知道要出货了你觉得我还记得这卖场的刊登还在?我会不会出货 看我提供过去几年全部自动取消的纪录截图还不足以证明?总不会合法时不出货 修法才来出货?喔,另外,卫生局的人还特地在修法后去下单想钓鱼最后也是放到系统自动取消 问问题也没人回这还不知道那卖场根本没人在用?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24-03-28 11:24:00
原PO真的很烦
作者: sonrisalsh (桑丽莎)   2024-03-28 12:56:00
烦死了 这么厉害就自己打赢来分享我是对造干嘛理你
作者: sennin32 (sennin32)   2024-03-28 13:49:00
楼上真是把公务员的嘴脸体现得淋漓尽致宁愿违法藏匿文件也要坚定开罚 赞啦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3-28 18:13:00
你的嘴脸也很好笑啊,还在那边说别人的而且你知道,过阵子全世界都知道你是谁吗......脑袋既然不好用,还是不要越说越多丢人了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4-03-29 03:27:00
这种货也真的很少见
作者: geniusleo (神说要有光)   2024-03-29 18:19:00
推,你真有爱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