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在某家便当买午餐点餐完付钱
约过1分钟马上说我没付钱,在有其他客人面前
我:我有行车记录器在录喔
店家:算了算了 没关系
到这边都没道歉
拿到便当便用手机查看录影画面
确实是给了足够金额
给店家看依旧没道歉
还在那说没关系,我这时就生气了
对他们说今天没关系是要我觉得没关系
不是你们,收了钱自已搞错还一副很大方
后续在店家google评论,店家叫我快去告
问题:请问是否可用毁谤罪提告呢?
以上皆有录影录音,收钱过程都有拍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